本报记者 邢孟
因收入提高等原因,菏泽有28557人被取消低保待遇;及时足额将3.01亿元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到10.3万优抚对象手中;新开工县级福利服务中心9处,民办养老机构9处、新增养老床位3730张;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和“村改居”建设,上半年全市新增农村社区86处……8月29日上午,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在菏泽市民政局召开,会上总结了2014年上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分析了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建设,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覆盖率达93%;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和“村改居”建设,上半年全市新增农村社区86处,新增农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6处,新增城市社区9处,达到315处。
开展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任职)清理整顿工作,全市共清理行业协会商会183家,159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辞去了兼职。
2014年上半年,全市办理婚姻登记73530对,收养登记13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61人次。
组织召开了皖鲁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第一次联席会议,按期完成了山东安徽省内全长40.8公里联合检查,指导县区内做好了市内7条402公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巩固了平安边界建设成果。
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建设 全市新增农村社区86处
因收入提高等原因 菏泽28557人被取消低保
2014年,菏泽市再次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月保障分别确定为360元和200元,月补差分别提高到210元和120元,城乡低保对象分别达到5.5万人、36.8万人,城乡低保覆盖率达到4.4%,位居全省前列。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73亿元,发放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补助5589万元。上半年全市落实供养资金536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到36843人,集中供养26186人,集中供养率70.2%。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60%,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提到到70%,最高救助金额提高到20000元;按照新的救助标准,上半年全市投入医疗救助金802.4万元,救助3024人次,资助城乡五保、低保对象参保参合25.6万人。
为进一步打造阳光低保,今年4月底至5月初,菏泽市民政局组成5个调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调查活动,摸清了农村低保的基本情况。截至6月30日,全市有28557人因收入提高等原因,被取消了低保待遇;有24647人因天灾人祸、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新纳入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各县区开展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经济普查,建立灾民台账,春荒期间下拨370万元,救助群众6.16万人。
积极实行优抚政策 发放抚恤补助金3.01亿元
2014年上半年菏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春节期间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驻菏部队官兵集中开展了走访慰问工作。同时,积极调度县区积极做好双拥模范城年度检查验收工作。
积极实行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将3.01亿元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到10.3万优抚对象手中,为8167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7887.23万元,为4.3万名优抚对象缴纳医疗补助2853.25万元,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产生活。
落实“三老”优抚对象新建维修建房任务,投入265万元为优抚对象新建维修住房282户680间。研究起草了《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办法》,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家庭购买、新建、维修住房将得到2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办法将于今年10月份出台。
加强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及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培训退役士兵2860余名,并举办了2014年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1100多名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为393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金7900余万元。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菏泽新增养老床位3730张
2014年继续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开工县级福利服务中心两处,民办养老机构9处、农村幸福院173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9处,新增养老床位3730张。
进一步健全老年福利服务政策,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将18939名失能老年人和53741名低保老年人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关爱先心病贫困儿童,101名符合手术条件的患儿陆续赴济南接受免费治疗。认真落实孤儿保障制度,按时足额为全市2238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孤儿生活补贴69.33万元。
原标题:上半年菏泽新增农村社区8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