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20日电 10月18日上午11时,山东省东明县小井乡的李某夫妇在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内拿到了自己“失而复得”的2000元钱,并在民警的护送下将钱成功汇给了两人在外地上学的女儿。夫妇二人对城区派出所民警连声感谢,感谢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有难必帮的工作作风。
10月16日一早,小井乡李某夫妇怀揣着两千元钱来到县城某家银行,准备给在外上大学的女儿汇寄些生活费,由于排队等候的顾客太多,夫妇二人便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建议下来到自动取款机前,习惯了用银行卡存钱取钱的两人误认为只有现金没有银行卡便不能给远在外地的女儿汇款,正在焦急而不知所措时,一名约30多岁、中等身材、本地口音的男子主动询问李某夫妇二人是否需要帮助,夫妇二人便将自己面临的窘境告诉了该男子,男子热心地提出帮助他们汇款。于是,在夫妇二人的见证下,该男子操作自动取款机输入了夫妇女儿的外地账号,当看到页面显示了女儿名字,及汇款2000元、手续费2元的消息后,李某夫妇看将2000元现金给了男子。不料,当夫妇二人准备从县城坐车回家时,女儿打来电话询问生活费的事,称并未收到2000元汇款。这让夫妇二人顿时有种被骗的感觉,遂立即拨打110报警。
接警令后,城区派出所民警立即找到李某夫妇,向他们询问详细情况后迅速赶往二人汇款的银行调取监控录像,经一系列的视频图像比对和走访调查,最终查明帮助二人汇款的男子系东明县城关镇居民陈某。几经周折,当民警找到陈某时,陈某很费解地表示自己只是做好事不可能诈骗别人钱财,民警了解情况后对陈某进行了耐心地解释和劝说,陈某同意跟随民警来到银行查询自己的银行账户,经查询,10月16日当天陈某的账户并没有一笔2000元的款项划出,回过神来的陈某这才相信民警的话,便急忙取出2000元现金请民警还给李某夫妇。
经调查,陈某在帮李某夫妇汇款时很有可能是在操作时少按了一次确认键,导致汇款没有成功。本来想做好事因操作失误差点被当成诈骗犯,这让陈某唏嘘不已,李某夫妇二人在得知原因后也表示对陈某的理解,双方误会解除。10月18日上午11时,在城区派出所内,民警将2000元现金还给了李某夫妇,并护送夫妇二人到县区某银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将钱成功转入其女儿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