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2月19日讯(记者 张鹏)12月17日,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菏泽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能高于20℃。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菏泽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人防办、单县机关事务局(湖西大厦)被确定为省级示范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菏泽市、县区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节能工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节能管理责任,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