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工资协商扩面更重实效
在夯实基础上下实力 在提质增效上求突破
中工网讯 (记者 王汉民 通讯员 菏工宣)由于始终坚持既抓建制率、更要见实效的原则,在完善工作机制、分阶段实施推进、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等方面多策并举,使得菏泽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近两年逐步进入部门联动、有序推进、规范运作的良性轨道。截至目前,该市签订工资集体合同4843份,覆盖企业5682家、职工56.8万人,企业工会建制率达到92%。
健全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在市总的积极推进下,菏泽市及各县(区)工会、人社部门目前都建立了工作台账、通报制度,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市总将工资集体协商列为每年对县区工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坚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标准,作为企业法人参选评选劳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必备条件,严格监督,强化激励约束。市政府除拨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奖金外,在每年年底召开总结大会,表彰表现突出、推进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同时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或奖状,对工作落后的进行点名批评,市主要领导约谈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并在科学发展观考核中给予减分。同时,加强工资协商指导员制度化管理,到目前共培训工资协商指导员480名,聘请职工维权律师团的121名律师为工资协商工作法律顾问,随时为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
集中攻坚,实施“要约行动”。菏泽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年度分阶段部署,确定1—6月份为集中攻坚阶段,7—10月份为检查督导阶段,其中10月为“集中要约行动月”,主要针对尚未开展工资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到期需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工会依法主动要约、对出现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人社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的工作态势,有效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
定期督导,确保质量效果。该市坚持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县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着力解决工作中“上热下冷”的现象。市劳动关系三方工资集体协商考核小组年终考核用九把尺子量先进的工作方法,用解剖麻雀的工作方式,对这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公示排名。从而用听得见声音、看得见业绩、量得出长短、比得出高低的考核办法,科学、合理地把基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出来让大家看,细化出来让大家评,最终评出真正的先进,示范推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突出重点,做好结合文章。针对乡镇街道企业多、规模小、劳动关系复杂、劳动矛盾突出,不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特点,菏泽市将推进乡镇职代会制度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前提条件,将建立乡镇职代会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突破口,以区域性职代会覆盖非公企业的集体协商工作,凝聚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职工投入到这项活动上来,破解乡镇街道不易开展的难题。他们将推进工资协商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深化民主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这一综合载体,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中心工作予以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的突破点来体现创建活动的成效。各县区工会在具体操作中,注意把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努力使创建活动内容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能监督,有突破。为了使职工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要求企业签订工资协议必须通过职代会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开,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以有效化解劳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