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郓城县公安局联合烟草专卖局检查时,在城西关一出租屋内查扣中华牌、南京牌伪劣香烟180余条,当场抓获非法经营香烟的吴某某。据吴某某交待今年春节过后,也学着别人在网上做生意,通过微信看到四川李某某发布的出售高档香烟的信息利润可观,于是与其联系,自4月份以来先后8次与其订货,并利用支付宝、财付通等进行支付货款,后通过快递公司进行送货,涉案价值40余万元。9月22日,郓城警方经过觅线追踪,确定了与吴某某进行微信联系的李某某、袁某某在四川一带活动,10月15日,专案组民警在四川警方大力协助下一举将李某某、袁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某、袁某某对非法经经营假烟一案供认不讳。
经查,四川青年男子李某某于2014年在南方打工时,看到有许多人利用微信平台卖商品,做微商不用出力挣了钱。在春节回家后也准备做微商,并拉同村袁某某一起在网上搜到一些卖假烟的信息,通过微信将大量高档香烟照片进行转发,以低价做诱惑到处招代理商。4月份,李某某与吴某某在微信上认识后,先后8次给其供40余万元假烟,吴某某在低价收到货后以低于市场价卖于熟人及小商小贩,谋取其中差价。
目前,吴某某、李某某、袁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郓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微商,一定也要合法经营,不要自认为在微信里卖假货,隐蔽性强,不容易被警方发现,就肆意妄为,只要触犯法律,必定要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