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菏泽市乡镇干部纪律巡查工作前两轮已经结束,共巡查乡镇87个。对其余的81个乡镇的巡查将分两轮进行,计划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
菏泽市乡镇干部纪律巡查着眼一个“纪”字,重点审查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副科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2014年以来离任的乡镇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也纳入巡查对象范围。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重点审查五个方面:一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政策和决定走样、打折扣等问题;二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独断专行、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小圈子等非组织活动问题;三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以权谋私、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四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隐瞒截留、虚报冒领上级资金、违规借用公款、违规发放福利、采购和招标不公开、违规处置公共资产、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五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懒政怠政、失职渎职、吃拿卡要,在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中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前两轮巡查,全市共发现乡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反组织纪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失职渎职懒政怠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线索2152条,其中涉及乡镇(办事处)干部981条,村级干部1171条;共立案659件,办结502件;下达整改意见1066条,已整改完成689条;问责195人;党纪政纪处分637人,其中科级干部53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菏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