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6月29日讯(通讯员 冯子智 记者 张媛媛)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社会稳定、平安建设中的作用,近日,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和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法律援助责任履行情况考评机制和督导检查制度;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及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依据现有编制,配齐配强人员;通过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强化经费保障能力。
同时,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实施意见》对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出了要求,通过扩大援助范围,加强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门槛,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并且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力度,确保案件质量。
《实施意见》中提出,法律援助中要以人为本,在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的同时,优化便民服务,推进“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建设,开通“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