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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有车有存款 撞残行人后失踪称没钱赔

2013-12-12 19:39:00 作者:王秋鳗、王溪  来源:重庆晚报
骑摩托车把行人撞伤,却否认自己是肇事者,法院判定他就是肇事元凶赔偿6万余元,他又当起“老赖”,诡称自己“一穷二白”没钱赔。执行法官向李某及刘某宣读了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原标题:男子有车有存款 撞残行人后失踪称没钱赔

      骑摩托车把行人撞伤,却否认自己是肇事者,法院判定他就是肇事元凶赔偿6万余元,他又当起“老赖”,诡称自己“一穷二白”没钱赔。执行法官经过大量调查,查到他确实是“一穷二白”,但他妻子名下有一个五金维修店、有轿车、有10多万元存款。

      昨日,合川区法院透露,当法院准备对他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时,“老赖”再也不敢赖账了,立马取钱进行赔偿。

      骑车撞人却否认肇事

      2012年10月20日下午2时许,合川区云门镇街口人行道处,李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在公路停车道上观望准备横过马路的7岁男孩小斌相撞,致使小斌右胫腓骨中段开放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随后,小斌治疗花去医疗费1.3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小斌为十级伤残。

      之后,合川区交巡警支队经过现场调查后出具交通事故证明:因调查取得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此次交通事故成因,从而无法判定双方当事人在此次事故中的过错。

      对于事故的赔偿问题,小斌家人与李某一直未达成协议。

      今年3月,小斌家人将李某告到合川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6.5万余元。

      庭审时,李某否认自己就是肇事者。今年6月,合川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李某就是肇事者,赔偿小斌6.5万余元。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今年8月底,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自称没钱赔玩起失踪

      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称自己“一穷二白”没钱赔,不久又玩起人间蒸发,小斌家人无法找到他。

      小斌家人只好向合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大量走访调查了解到,李某夫妇在合川区经营着一家机电五金维修店,执行法官找到李某妻子刘某了解情况,刘某大倒苦水称生意很清淡,连房租都做不起。

      法官看到的情景,却并不像刘某所说的那样,因为店铺又搞销售又搞维修。法官蹲点观察了几天,发现生意很好。

      执行法官认定,李某肯定有能力赔这几万块钱,他就是想赖账不赔。

      执行法官又进行外围调查,发现李某虽然“一穷二白”,但其妻刘某名下有店铺,还有一辆轿车。执行法官还从银行查到刘某名下有10多万元定期存款。

      有车有店铺还有存款

      执行法官迅速冻结了刘某名下的部分存款。得知存款被冻结,李某跳了出来,找到执行法官耍赖,声称妻子名下的定期存款是岳母的养老金。

      执行法官立即找到刘某的母亲询问,刘某母亲根本不知道存款是养老金。

      执行法官当即向李某及刘某告知,将调取银行保存的监控录像,以证明这笔巨款到底是谁到银行存入的。

      同时,执行法官向李某及刘某宣读了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及刘某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前天,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当庭兑现赔偿款6.2万元。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杨科 姜辉

      律师提醒

      拒不履行判决

      可能涉罪获刑

      重庆竞豪律师事务所李帅律师称,被执行人不能抱着侥幸的心理,不要以为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拖着不执行,躲几天没得多大事。

      李律师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轻者会被司法拘留,重者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被执行人会被转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会被法院判刑。

初审编辑:张蕾
责任编辑: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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