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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工商局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工作

2013-04-25 21:4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为了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生产,推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推广使用乙醇汽油,我省于2006年在菏泽开展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工作。为了加强当前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工作,鄄城县工商局积极行动,结合实际,立足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大众网菏泽4月25日讯(通讯员 武亚非 张翠华)为了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生产,推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推广使用乙醇汽油,我省于2006年在菏泽开展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工作。为了加强当前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工作,鄄城县工商局积极行动,结合实际,立足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严把车用乙醇汽油市场主体准入关。对车用乙醇汽油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凡未经商务部门和安监部门颁发生产、销售车用乙醇汽油许可证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凡生产或销售乙醇汽油的企业,未办理许可证的,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

        加强对车用乙醇汽油经营行为的监管。强化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查处车用乙醇汽油市场以下违法经营行为:无照或超范围从事车用乙醇汽油调配和销售的行为;无照或超范围从事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或违法销售添加甲醛等其他车用汽油燃料的经营行为;销售不合格的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或者添加甲醛的汽油的行为。

        强化对流通领域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监管。认真分析往年的监测情况和投诉举报情况,有重点的组织开展车用乙醇汽油质量检测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检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督促车用乙醇汽油经营者增强质量意识。

        不断完善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制度。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车用乙醇汽油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其违法行为。

        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积极加强与发改、商务、质检、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维护好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秩序。

          (责编: 李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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