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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因宅基地成仇敌 巨野法院调解和好如初

2013-11-26 14:48:00 作者:邢孟  来源:齐鲁晚报
原本是同村好友,却因为一块宅基地反目成仇,双方对薄公堂,打起了官司。2012年,巨野县柳林镇某村村民李某分得一处宅基地,位于同村好友刘某家西邻。

      本报巨野11月25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王有泉) 原本是同村好友,却因为一块宅基地反目成仇,双方对薄公堂,打起了官司。23日,在巨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的调解下,两人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和好如初。


      2012年,巨野县柳林镇某村村民李某分得一处宅基地,位于同村好友刘某家西邻。今年3月份,李某准备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有两棵树成了障碍,而这两棵树恰巧是好友刘某家所种。对于李某的移除要求,刘某称两棵树是其父亲栽种,至今已三十多年,这块地应为自已所使用。由此,引起两人矛盾,双方家人多次争吵,甚至相互打骂。


      争吵无果后,李某将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刘某移除其分得的土地上的障碍物。刘某接到诉状后,才得知该宗土地已被李某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刘某认为土地应归自已使用,李某不应办理土地使用证。于是刘某又一纸诉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为刘某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时间,昔日好友变成了互不相容的仇人。


      针对双方的诉讼请求,巨野法院行政庭的法官没有草率下判,他们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向他们宣讲土地政策和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讲亲情,讲友情,23日,李某、刘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补偿给了刘某树木款项一宗,刘某将分给李某宅基地上的两棵树木移除。两起诉讼案件均以原告撤诉结案,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原标题:一块宅基地,让好友成仇敌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张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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