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5月19日讯(通讯员 梁涛)根据鲁人社发【2015】13号文件规定,牡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由75元提高至85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负担80%,剩余部分由牡丹区财政负担。全区居民提高待遇后每年增加收入2000.5万元。
据了解,增加待遇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牡丹区已按照85元标准将1-4月份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