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2月9日讯(通讯员 朱杰)今年以来,山东省单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在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确定、人员选任、岗前培训、参与庭审、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
高质量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首先,成立了人民陪审员选任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街头张贴选任公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动员发动,努力使素质高、条件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报名参选,做到优中选优。其次,为保证选任质量,该院严把推荐报名关、资格审查关和提请任命关,对参选人员进行初审,确定了拟任候选人,会同有关部门对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全面掌握候选人的群众基础、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修养情况。严格落实任命程序,由人大、法院、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评委,对候选人进行严格面试,最终筛选出拟任命人员,由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任命。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245名,分布范围覆盖了全县各乡镇社区。
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上岗培训。针对人民陪审员的不同情况,该院采取理论学习与实战训练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学、讲、观、研、带”五种方式开展培训。为人民陪审员购买了《法律法规汇编》、《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等书籍,组织人民陪审员分期分批参加了省高院和市中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由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定期为人民陪审员讲课;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庭后由主审法官针对陪审员的询问进行解答;组织人民陪审员对典型案例进行“会诊”、“解剖”,总结审判经验;由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结成学习对子,不定期地通过电话、网络、面谈等方式进行交流。该院还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教方法、传经验,加强沟通和交流,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规范业绩管理。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政治处会同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及其他业务部门对人民陪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陪审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表彰奖励和是否决定继续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到其所在单位。今年1—11月份,该院陪审员参审案件2146件,参审率达81.88%。较好地发挥了参与审判、司法监督、教育释法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