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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一村庄400亩良田被占盖房 村民陷维权困境

2013-09-25 08:12:00 作者:鲍青  来源:大众日报
5年前,20多位花卉种植户与蔡庄村民达成一份“土地流转协议”,租用耕地发展花卉种植。2008年7月23日,蔡庄村委会和160户村民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租用农民承包地30年,计划种植花卉等观赏性植物。

      原标题:“400亩良田被占盖房”为何查处难?

      □核心提示
      “明明说流转土地是种花卉,怎么就变成了占地盖房子?”为了要回自己的耕地,村民们不断向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反映问题。2011年6月27日,当地国土部门对占地的6户种植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然而后续的进展缓慢。2012年2月9日,当地法院依法下达了行政裁决书,准许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执法。可时至今日,村民们不禁要问,6户种植户究竟有什么通天本事,可以在国土部门和法院的相继表态后依旧我行我素?

      □ 本报记者 鲍青

      7月11日,清晨的曦光笼罩下的枣庄市市中区永安乡蔡庄东侧,有几位农民正用喷雾器悠闲地给庄稼喷水洒药。若未被事先告知,记者定以为浮现眼前的是一幅农趣盎然的“乡村早耕图”。然而,田中一座座占地不菲的屋瓦庭院却在无声地提醒人们:此处乃是蔡庄村外被占许久的一级良田。
      5年前,20多位花卉种植户与蔡庄村民达成一份“土地流转协议”,租用耕地发展花卉种植。然而该协议生效后,其中6户种植户改弦易辙建房拉院修路。大片肥沃良田由此蜕变成砖瓦砾石的“坟场”。
      无计可施的村民将这6户种植户举报到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该局调查后做出了“拆屋”裁决,但花卉种植户拒不服从。按照相关程序,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但不知为何市中区人民法院却一直以“正在执行”为由,坐视不管。事到如今,圈占耕地建房已成事实,蔡庄的村民面临永久失地的危险。
    花卉种植“偷梁换柱”变占地建房
      谈起自家被占的耕地,曹君实(化名)连呼“受骗”。“和我们签协议的时候说在地里种花,没想到他们直接盖房了。”
      曹君实说的“种花”,是2008年由市中区政府安排的一次“花卉种植基地”转移行动。2008年初,市中区西昌路西侧拆迁,此处经营花木种植的20多户经市中区政府安排,迁移至蔡庄东侧。
      2008年7月23日,蔡庄村委会和160户村民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租用农民承包地30年,计划种植花卉等观赏性植物。不过协议刚刚瓜熟蒂落,花卉种植户们就擅自破坏耕地,拉起了院墙,盖起了房屋,修起了道路。在毁地建房的整个过程中,蔡庄村委会不仅未进行有效的制止,反而有故意纵容之嫌。
      据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的文件显示,蔡庄东侧2008年建设完毕的建筑物,在当年开展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中被全部拆除,破坏的土地进行了复耕。而花卉基地项目——花卉城,也被枣庄市中区政府取消。至此,花木种植基地不复存在,耕地上的建筑物也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不过花卉基地项目虽然已被取消,但却有6户“钉子户”拒不离开,他们毁地建房的行为再度死灰复燃。在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后,2010年陆续有种植户重新拉院建房。据村民介绍,这6户盖房的业主分别为“黄继楠、方健、刘西华、高明廷、颜廷品、张亚楠”。“他们公然圈地盖房,时至今日没有任何部门来处理。我们想知道是谁授权给他们的。”村民们怀疑的焦点聚焦到了蔡庄村委会。“既然项目被取消,为什么花卉种植户能继续留在土地上?”村民认为,当时的村支书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因为有关部门“不作为”,这6户业主的大屋大院陆续建了起来。
    接连反映无回音 村民陷维权困境
      伴随着违章建筑物拔地而起的,是村民心中日益增长的愤怒。“明明说是流转土地种花卉,怎么就变成了占地盖房子?”村民们对未来充满忧虑。为了要回自己的耕地,让违法者受到法律处罚,村民们纷纷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
      2011年6月,村民们将情况再次反映给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该局经过一系列调查后,于当年6月21日对占地的这6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6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然而后续的进展却尤为缓慢。为了催促当地国土部门加快执法,曹君实隔三差五就会去当地国土部门一趟。当地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2011年11月中旬法定期限届满后,国土部门已经向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据记者了解,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在2011年11月11日收到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的申请后,当即受理了此案。据村民介绍,2012年2月9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下达了行政裁决书,准许进行强制执法。
      记者拿到了一份下达给户主刘西华的《行政裁决书》复印件。这份裁决书作出裁决:“一、准予本案强制执行;二,被执行人刘西华必须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被占耕地;将罚款214950元及执行费用送交本院……被执行人刘西华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本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裁决书落款日期为2012年2月9日。    令人蹊跷的事情发生了,2012年的2月14日理应是《行政裁决书》的截止期限:一旦刘西华并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就该强制执行。可直至一年半后的今天,这6户人家的违章建筑依旧完好无损地屹立在良田上。法院下达的行政裁决书法律效力受到村民们的怀疑。“为什么说要强制执行,一拖就是一年多?法院自己说话也不算话?”
    一年半未执行 是否存猫腻?
      波澜不惊的2012年转瞬而过,蔡庄村民实现夙愿在2013年依旧遥遥无期。今年1月21日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区分局出具的《关于市中区永安乡蔡庄村群众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其中对为何没有强制执行作出解释:“目前我局已多次督促市中区人民法院尽快执行,法院回复说正在执行中。”从1月21日至今,又过去了半年多,为何强制执行依旧没有丝毫动静?一系列不正常的现象让村民们不禁怀疑,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究竟会不会强制执行?而这6户种植户究竟有什么通天本事,可以在当地国土部门和法院的相继表态下依旧岿然不动?
      有村民怀疑,这6户种植户私自圈地建房,可能获得了当时蔡庄村委会的支持。记者了解到,蔡庄村委会崭新的二层办公室就坐落在蔡庄东侧,与这6户花卉种植户的违章建筑比邻而居。“当时花卉种植基地就是村支书宋冬华引进的,他和这些人关系非常好。”关于花卉种植户圈地的动机,村民们将其与当下日益广泛的圈地行动联系在了一起。“你想想,每家每户都是好几亩大的院子和房子,即使光是地上附着物赔偿,他们也能挣得盆满钵满。”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何如此缓慢?记者于7月22日尝试咨询市中区人民法院。但无论是该法院的行政执行庭还是庭长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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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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