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在讨论案情。通讯员 冉庆林 摄
齐鲁晚报讯(记者 尹明亮)在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 检察官主要负责全省重大犯罪案件一审指导、 办理抗诉案件、 二审上诉案件等工作, 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在每一个重大刑事案件的背后, 总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出庭也是体力活有时连续十几天
“在法庭上必须注意每个细节, 一个问题想不到就会很被动, 还要时刻准备应对辩护律师意想不到的辩护观点。 ” 作为国家公诉人,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郭奉春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高了。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到案件的定性再到量刑, 控辩双方要进行激烈交锋。
“出庭还是个力气活。 ” 检察官郭琳感叹, 他参与办理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案件, 庭审从8点30分一直持续到15点30分, 中间没有休息一分钟。 “碰上有的涉黑案件,被告人几十个, 辩护人几十个,公诉人只有三四个, 连续开庭半个月, 每天七八个小时。
”更多的工作是在庭下取证。“一个细致的取证往往决定案件最后结果。 ” 检察官扈小刚曾承办过一起某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故意杀人案, 一审法院考虑该案是农村邻里纠纷引发, 从限制死刑考虑判处被告人死缓。 扈小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 此人可能在当地还有诸多劣迹, 先后四次到案发地走访, 寻找其他被害人、 证人。
扈小刚最终补充了100多页的证据, 证实被告人是恶贯满盈、 为害乡里的村痞恶霸,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 省法院同意省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几十万字笔记拴住 “零口供” 被告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办的案子大都是疑难案件, 近年来, 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就已经办了15起。 虽然经验不少, 但办理这些案子时遇到的困难, 往往让检察官印象深刻。 扈小刚曾办理过一起某市原副市长受贿案, 其口风之紧超乎想象, 基本是一起 “零口供” 的案件。
“其辩解理由形形色色,一份30多页的讯问笔录, 嫌疑人在笔录空白处、 行与行间写满辩解。 ” 扈小刚说, 为证实500余万元受贿数额, 他守着57本案卷、 99笔受贿事实和1000多份证据, 写了几十万字案件笔记和汇报材料。 被告人在法庭上拒不认罪, 但牢固的证据链把他锁得结结实实, 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被认定。
在办理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受贿案时, 承办检察官们行程两万余公里, 补充证据上百份, 仅撰写的汇报材料就有50多万字, 认定了受贿部分,还追加认定王昭耀8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公诉一处副处长冯兴亮说, 去年, 他们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抗诉案, 案件发生在1998年, 存在现场脚印无法查清、 被害人死亡时间无法确定等疑点, 当时10岁的关键目击证人证言发生了变化。 经过重新复核目击证人证言, 赴现场比对案发情况, 排除了第三人作案的可能性, 遂决定支持抗诉, 最终法院采纳抗诉意见。
一个烟头成抗诉关键证据
“检察机关发现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 或量刑畸轻、 畸重, 或程序严重错误, 就有责任提出抗诉。 ” 冯兴亮介绍, 抗诉是对刑事审判活动最有力的监督, 在省检察院公诉一处, “去年抗诉的20件案件, 有19件改判或发回重审。 ”
“一审过后, 要在抗诉中说服法院其实更难, 对证据等要求也更高, 所以为了抗诉成功, 除了研究原有的案件, 还要找到更为系统的证据。 ” 郭奉春说, 在他承办的一起系列抢劫强奸案中, 最终就依靠新发现的一个烟头促成改判。
“被告人屡次作案, 性质恶劣, 由于被告人在一审中翻供,又缺乏其他证据, 有五起犯罪事实未被一审法院认定, 从而导致了对被告人的量刑过轻。 ”郭奉春说, 被告人是流窜作案,两个地方都曾调查过相关案件, 但一审时两地证据并未汇总。 为了寻找新证据, 郭奉春多次奔赴两地, 最终找到了一个带有嫌疑人DNA的烟头等七件新证据, 成了抗诉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