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计划》提出,要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实施适合学生需要的个性化教育方案,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
《计划》提出,要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承担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基础上,增设孤独症、脑瘫儿童少年教育部(班);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的招生培养能力。
《计划》提出,要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将不能到校就读的、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为其量身定制教育和康复方案,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
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积极探索早期救治、康复与教育紧密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模式。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要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扩大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3年教育的规模。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每个县(市、区)应选择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要切实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并强化技能训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提高残疾人招生、培养能力,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突出职业特色,重点培养残疾学生劳动就业能力。
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统筹规划特殊教育专业布点,选择2—3所高等学校设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相关专业进行残疾学生培养。支持滨州医学院等高校扩大残疾学生招收规模。筹建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对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给予加分投档照顾。支持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和普通高校成教学院面向残疾人开展远程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