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7日)从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获悉,15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被拟定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面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5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市人民政府应当在2014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2014年12月底前,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活动。省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标准,从“山东省法律专家库”中择优选择有关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并邀请全国知名法学专家,拟定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省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期满可以续聘。省政府法律顾问承担六大职责: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政府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国内外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省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诉讼、仲裁及其他工作事项。(张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