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如何判断“不礼让”?
不礼让行人被罚,那不礼让行人行为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呢?中国式过马路究竟该不该让呢?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该法条并没有区分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或横过路口时是否系遵守交通规则通行,即不管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横过道路时是否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均应让行。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某些路段行人拥有优先通行权。
但优先通行权并不意味着免除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因此行人闯红灯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处罚或责任。
对于具体的礼让行为规范,此前历城交警曾公布六种不礼让行人将被处罚,其中礼让最重要的原则即为相邻车道原则,即行人步入人行道侧面相对的车道和相邻的车道应该礼让行人。而在行人通过后的车道则可以通行。在十字路口,右转车辆碰到行人绿灯经由人行横道过马路应该主动减速或停车让行。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槐荫交警一位民警也表示:“车辆右转时,遇到正在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一般右转车辆让行人停下等待车辆通过就属不礼让了。而且机动车不仅要保障行人正常通过人行横道,也需要保证非机动车安全通过。” (张金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