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建标准化食堂工作已经纳入2014年市办实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青岛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食药局、市质监局起草了《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即将作为青岛市第一个中小学小食堂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标准颁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食堂应配农残检测仪
根据管理规范,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应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学校食堂场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应设在室内。
学校食堂仓储、蔬菜、肉、海产品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应建有独立隔间的场所。应进行食堂备餐并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学校食堂各加工操作场所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应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学校食堂新建、改造或整改方案应由地方食药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食堂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食堂应配备电气化不锈钢主副食蒸箱、和面机、压面机、切肉机、铰肉机、电饼铛、切菜机、洗碗机等,安装位置符合安全要求和生产流程。炉灶按就餐人数配置。
学校食堂还应配备消洗各类用具的设施(机)、消毒柜和餐具保洁柜。食堂应配备有内置塑料垃圾袋并加盖的垃圾桶,有封闭垃圾车。垃圾放置应符合卫生要求。
营养餐食谱每周不重复
学校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学校师生就餐规模,合理聘用工作人员,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学校应经常与学生及家长沟通,征求其对食堂管理的意见,改进食堂管理。宜组织学校食堂开放日、营养餐专题讲座和家校互动交流等活动,共同探索提升营养餐服务水平。学校应建立索证索票、验收、检查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应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师负责食品营养管理工作。营养师制定符合营养要求的食谱,并建立营养餐管理与技术档案。学校应给学生配送学生营养餐,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有分析图标。
学校应提前一周公示周学生营养餐营养素的摄入量及带量食谱,接受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带量食谱每周不重复。
学校应适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学校应设食品安全管理员。
在该规定中,中小学营养餐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10℃~60℃存放的学生营养餐烧熟至食用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学生食用温度应不低于40℃。记者 张同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