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至此,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贵州、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广东16个省市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发展混合所有制成为所有改革方案的“标配”。
省级国资国企改革方案相继出台
在已出台改革方案的16个省市中,有一半的省市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时间表和目标。如重庆提出通过促进股权多元化,推动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各类资本融合发展,改制上市,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以及加大重大项目投资开放力度五种方式,在3-5年内将三分之二的国企发展成混合所有制。
广东提出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江西提出5年左右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甘肃提出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比重达到60%左右。上海则提出,除了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其余企业在3-5年内实现股权多元化。
在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方面,超过一半的省市提出了数量目标:重庆计划用3-5年左右推进20家重点国企整体上市,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湖北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湖南提出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左右;广东则提出到2020年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由现在的20%上升到60%。
除了上述省市之外,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台的《2014年深化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安排意见》,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也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也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出安排。
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程序合规
与此同时,8月21日,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贪污受贿约4亿元;稍早前,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明明等人涉嫌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近7000万元,被提起公诉……
频频曝光的国资流失大案让人担忧:发展混合所有制会否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发展混合所有制是规范国企治理结构、增强国企发展动力、激发国企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从操作层面看,必须高度重视可能由此引发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关键在于要做到程序规范和合理定价。
发展混合所有制将涉及大量资产的重新组合,需要重新评估定价。对于不能进入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进行交易的国有资产,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只通过谈判协商,就很难形成竞价,也难以判断价格是否合理。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表示,资产评估通常是对单项资产进行估价,难以体现国有资产的整体价值。“对国有企业的品牌、技术、渠道、市场地位等无形资产,还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在社会诚信度整体较低、中介机构不规范的情况下,国有资产容易被低估,造成隐性的国有资产流失。”
国务院国资委一位官员表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程序合规是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虽然不能保证遵守程序就一定不会有问题,但不遵守程序就一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