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获悉,山东将通过扩能改造(产业等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淘汰产能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到2015年底关闭核定生产能力或生产规模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省煤矿企业减至65家以内,平均单井规模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推进煤矿矿井规模和生产集中度不断提升。
目前全省30万吨以下小煤矿65处,占全省煤矿矿井数量的45%,但煤炭产量仅占8%,产业集中度低、结构不合理、技术落后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目前,山东生产煤矿数量已由2003年的402处减少到现在的191处,平均单井规模由2003年的36万吨提高到目前的85万吨。全省煤矿企业由“十一五”末的131个减少到现在的87个,平均规模由131.38万吨/年提高到195.4万吨/年。(左丰岐 贺永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