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工作。
强调进一步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努力营造全厅上下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争取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和各处室制定详细的“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细则,进一步细化公务卡结算、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三公”经费计划管理制度,按照处(科)室年度实际工作量核定“三公”经费支出限额,严控各项支出。
加强出国经费管理。在出国经费预算额度内,认真履行出国计划报批制度,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不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及考察性出访。
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费用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统筹安排出差车辆,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非上班时间,车辆统一定点停放,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
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明确接待范围,严格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数,实行定点接待。严格在公务接待经费限额内安排接待,不得突破限额。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规。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三公”经费预算与执行的衔接,统筹协调各项费用的支出,及时掌控支出进度,防止超支;严把支出关口,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事项,一律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