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29日讯(山东台 王厚兵 韩苗苗 张鹏 陈琳 邓杰 德州台 菏泽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昨晚,德州市公安局的民警们通过网络直播收看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大家纷纷表示,要以决定为指导,立足自身岗位,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德州市公安局运河公安分局户政科长田连祥表示,作为基层公安民警,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全力推进规范执法、阳光执法,以严明执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热情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司法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朱峰认为,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已经从摸着石头过河,进入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时期。那么在这样一个攻坚时期,我们尤为注重的还是法治建设的四大要素: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十八大以后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决定提出,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菏泽市检察院检察官庞现亭说,“这对于我们检察人员来说,我认为给我们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副处长、法学博士刘东升则表示,“要把司法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这一个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里面都体会到公平正义,通过司法这个渠道来化解矛盾。”
决定强调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省政府法律顾问李连祥表示,依宪宣誓首先是向人民宣誓,因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向人民宣誓就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在国家公职人员和人民之间建立良好的政治信任关系,宪法是至高无上的,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人民、国家三者利益的有机结合。
编后: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顺应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保障下不断深化改革。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原标题:【依法治国大家谈】坚持依法行政 保证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