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11月5日讯(记者 孙奉娟)11月3日,位于临淄区合顺村的一处生产有毒有害腐竹窝点被查获。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与相关执法部门联动,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的打击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淄博市破获涉食品案件共计125起,刑事拘留人数达90人。药品案件也达到46起,30人被刑拘。
44家“问题猪头肉”窝点被端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了解到,在临淄区合顺村有毒有害腐竹生产窝点被查之前,一批“毒猪头肉”窝点也被查获。
今年,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会同区县大队、食药监部门在前期成功端掉一批“毒豆芽”窝点的基础上,又对非法加工“毒猪头肉”问题进行研究、摸排和查处。
据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因为猪头上的鬃毛去除难度较大,为提高成品品相及质量并节约加工成本,他们普遍使用工业松香或沥青对猪头褪毛。经对查封扣押的成品取样检测,其中铅等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严重超标。据民警介绍,消费者长期食用上述含有毒、有害物质的肉制品,将会对人体肾脏等消化系统造成严重危害。
截至目前,已有44家“问题猪头肉”黑窝被端,刑事拘留22人,取保候审11人,逮捕1人。现场缴获工业松香达260余公斤,沥青30余公斤。
食品案件屡被侦破
今年以来,张店区金晶大道某川味酒家被查出在经营过程中在羊肉中掺杂其他种类的肉类,对外销售并从中获利。后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发现该酒店生产、销售的羊肉中检出鸭源性成分。目前,酒店负责人易某、李某等3人已被刑拘。
临淄区蔺某某等11人在张皇公路南侧租赁冷库,将收购来的病死禽肉加工、分割储存,然后流入食品市场。目前,4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行为被逮捕。
博山区恒昌食品厂使用工业用氢氧化钠、硫酸、配方复合肥等物质加工海藻,生产琼脂(冻粉)进行销售,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人被逮捕。
沂源刘某某伙同他人自2003年以来,私自在家中屠宰生猪600余头,销售给东里、临朐等地猪肉业户,涉案价值70余万元。目前,刘某某等2人以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