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从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
领到执行款的市民在展示其存折。
昨天,济南中院召开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件司法处置工作情况第二次新闻通报会。(本报记者 崔健 摄)
彩石山庄项目内,未完工的建筑周围已长满杂草。
今天下午2点,4户彩石山庄购房者在山东济南历下法院领到了首批共计200余万元的执行款。根据济南中院通报,今起,三联集团开始向购房群众清偿债务。其中,利息自交纳房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今年11月10日止。今天,针对三联集团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成交后群众关心的执行款发放和利息计算等问题,济南中院进行了解答。
购房人收到的执行款包括
1.购房款全额返还;
2.三联集团应赔偿的利息损失,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流动资金1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80%计算,自交纳房款的第二天开始至今年11月10日止。
首个拿到执行款的市民
抓紧买房当首付
“拖了8年,曾经以为没戏了,这次从得到通知办理调解协议到拿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对处理结果还挺满意的。”10日下午,首个拿到执行款的市民杨帆用“欣慰”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
2006年,刚参加工作的杨帆得到了购买三联彩石山庄房屋的“好机会”,全家人东挪西借凑了34.5万元,全款购买了彩石山庄白领公寓面积为130平方米的房子。
“当时是打算作为婚房使用的,”杨帆说,然而到了2008年约定的收房日期,“房子”还是一片空地,一直到现在,杨帆也没能完成买房成家的打算。
直到今年10月,听说事情有了转机,杨帆马上到法院办理了手续。“走人民调解,手段正当、效率高。”他觉得,自己选择了“比较好的解决方式”。
10日下午,杨帆特意请了半天假,前来领取48万余元执行款。捧着成沓的现金,他笑着表示“有点儿沉”。提到这笔钱的用途,他说,“赶紧买一套房吧,用来当首付是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