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在山东潍坊奎文区健康东街与道口路路口附近居住的娄先生在金锣火腿肠里吃出了蓝色塑料皮。他多次找厂家讨说法,可问题始终没解决,无奈打来求助电话。最终,厂家同意赔200元。
10日,娄先生告诉记者,8日他在家附近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一包金锣火腿肠,一口气吃了五根,因有事第六根只吃了半截。十几分钟后,他再次拿起准备继续吃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一块蓝色的异物,这令他感到反胃。发现这一问题后,娄先生立即联系厂方讨说法,对方表示愿意赔偿50元。
随后,娄先生拿出了那根有异物的火腿肠,因为已经打开两天了,肠体有些风干,所以显得异物更加突出。记者看到,包装袋上写明产品名称为“无淀粉金锣王中王”,厂址为“临沂市兰山区金锣科技园”。
10日下午,记者联系金锣火腿肠厂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和消费者进行沟通,如何处理不方便透露。
十几分钟后,娄先生告诉记者,厂家表示愿意赔偿2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