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记者拍案:十几年来,孙某肯定一直盼着这一天的到来。现在好了,孩子的学习、生活再没有了障碍,祝福她。
1998年10月的一天夜晚,博兴县湖滨镇某村村民孙某的妻子从邻居家串门回来时,发现在自家大门口有一个小包袱。本来以为是别人不小心丢掉的东西,可她打开一看吓了一跳。原来,包袱里装的不是别的,竟然是一个才出生不久的女婴。
当天由于天色已晚,孙某一家人小心翼翼地把女婴照顾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家人经过四处打听,也没问到女婴的来源。没有办法,孙某与妻子经过慎重商量之后,决定把孩子留下来自己抚养。
由于孙某与妻子之前生育有孩子,因此他们两人并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孩子不能落户,也成了人们常说的“黑户”。随着年龄的增长,因为没有户口,给孩子的学习、生活等问题带来了不少麻烦。眼看着孩子上不了学,孙某抱着试一下的心理到派出所找民警帮忙。
了解到孙某反映的情况后,湖滨派出所户籍民警先后走访了当时在场的证人以及孙某所在村庄的负责人。经核实,孙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户籍民警一边向孙某解释收养弃婴落户所需提供的材料,一边耐心细致对相关知情的证人登记材料,并帮忙联系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和博兴县公安局户政科,终于为孩子办理了落户手续。11月12日上午,村委领导陪着孙某为孩子领取了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