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P2(tu)P网贷公司处于违法边缘,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布预警,提醒市民警惕P2P外衣下的非法集资。
烟台市经侦支队情报大队大队长王外荣介绍,所谓P2P网络借贷,意思是“个人对个人”,也称为“人人贷”。借款人和贷款人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对接,建立借贷关系,一方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获得利息收入。“按正规操作,在借贷过程中,P2P公司只充当信息中介,向借贷双方收取手续费,这种网络借贷模式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借贷模式,使得小额信贷的形式表现出了更加灵活、便利及市场化的特点。”王外荣说。
近期,烟台市公安局组织经侦民警走访相关金融部门,对全市P2P网贷的发展进行摸底。调查显示,全市目前P2P网贷呈现从业单位、人员、金额迅猛发展态势,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而且发展不规范、缺乏基本监管,相当数量的公司处于违法边缘,蕴含较大风险。王外荣:“通过调查和判研,我市目前p2p公司的问题和维护主要表现在缺乏监管,国家层面相应法律法规缺失。此类P2P中介公司,大多缺少对资金的有效监管,资金的去向或真实用途不明,为非吸(非法吸存)、诈骗以及其他犯罪提供了便利;再就是极易引发涉众型群体性事件,与以往“小军”类非法集资案件类似,传统非法集资类案件能带来什么样的危害,P2P非法集资类犯罪就能带来什么样的危害,而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外荣提醒广大市民:警方认为市民要防止上当受骗,要注意三个不要:一是不要用信用卡额度透支投资;第二不能借钱投资;第三一定不能沉迷高息,越高息越有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