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讯12月22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5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据此,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从1月31日开始,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寒假从2月7日开始。3月1日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报到,2日开学;中职学校3月8日报到,9日上课。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要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校车、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
另悉,2015年7月4日义务教育段学生暑假开始,7月11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学生暑假开始。由此算来,2015春季新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计18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共计19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