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亮和妹妹李霞回到当年居住的房间,看到孩子的遗物忍不住落泪。案发后,为免睹物思人,一家人全部搬离。/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摄
原标题:双胞胎男童遇害一年无钱安葬
截至昨日,因被邻居报复社会时杀害,时年3岁的山东淄博双胞胎男童尧尧和宇宇已在淄博市殡仪馆躺了286天。高达4万余元的遗体寄存费,加上家中还有两位老人被砍重残需要治疗,家中负债累累,让两个孩子也难以早日入土为安。
□案发
两男童遭邻居刀砍身亡
尧尧和宇宇一家住在淄博市高新区亚运村35号楼4层。该楼2层,住着46岁的何志强。何是杀人案凶手。
虽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但两家人从未有过交集。
2013年11月30日14时50分,两个孩子的爷爷李振全下班回家后,奶奶于友清问了句“外面天气怎么样?”“不算冷,”李振全说。听说外面不冷,感冒在家憋了3天的尧尧、宇宇吵着出去玩。
两个孩子兴奋地下楼,于友清在后面跟着。在距一楼还有几级台阶时,于友清看到了何志强,“他手里拿着一把斧子,我听到哐啷一声,看到斧子头掉地上了,”于友清称,何志强又掏出一把刀子,向尧尧脖子划去,“我一把把宇宇推出单元门,他奔出门又去划宇宇的脖子,我没拉住,就拼命喊‘救命!’”宇宇倒在了楼前绿地上。
随后,何志强又返回单元门里,对着尧尧又是一刀,“我去抓刀子,没抓住,尧尧倒在血里,哭喊奶奶的声音越来越小。”
尧尧、宇宇当场遇害,于友清和李振全都被砍至重度伤残,另两位闻讯赶来的邻居也被砍,一轻伤一轻微伤。
凶手被判死刑无赔偿能力
何志强将自己杀人的动机归结为报复社会,“忍了太长时间了,感觉过够了。”何志强称,他工作不顺心,和同事很少说话,夫妻感情不好,“我很压抑、绝望,是社会让我活不下去,就杀人报复社会,彻底发泄心中的怨气。”
据鉴定,何志强没有精神病,作案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一对双胞胎儿子被杀害,李洪亮夫妻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诉请法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10万余元;李振全于友清也同时诉请法院判令何志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护理费等共200余万元。
淄博中院审理查明,何志强因长期生活和工作压抑,内心积蓄怨恨,遂产生了报复社会恶念,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大,法院于2014年11月26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志强死刑。
民事部分,法院判决何志强赔偿孩子父母4万余元,赔偿李振全、于友清两人医疗费等共30余万元。但这笔钱,何没有赔偿能力。
□困境
寄放殡仪馆无钱安葬
案发后,李洪亮兄妹一直为救治两位老人奔波,因案件未结,尧尧、宇宇的遗体由高新区刑警队代为转存到淄博市殡仪馆。
前不久,为了孩子能早日入土为安,李洪亮兄妹曾到殡仪馆询问孩子情况,“孩子是2014年3月17日存放的,每天160元的存放费,若要安葬,还需化妆费、墓地费、骨灰盒、衣服等丧葬费用,”李霞称,家里还有两位老人等钱治病,两个孩子的安葬费随着寄存时间延续不断积累。
事发后,尽管淄博市高新区管委会为救治老人开启了绿色通道,还先后资助了30余万元的医疗费,李洪亮所在的公交公司也拿出了1.5万元救助金,但两位老人为治疗花去了40余万元的费用,李家举债10余万元,目前两位老人还面临手术。
最近,李家已提出上诉并继续索赔。
事发后的第二天,为避免老人伤心,李洪亮一家便在远离事发地的一老旧小区租了一套两居室。1月5日上午,记者看到该房内仅摆着沙发、床等几件简单家具。
李振全的右侧胳膊无法伸展,右手仍无法屈伸,于友清则哭着诉说“求助无门”,“我老感觉这桌子两边,他俩还一边坐着一个,在等着我给他俩盛饭,”老人称,家里经济不好,两个孩子最好的伙食就是鸡蛋面条,“他们俩吃得很香,可是再也吃不到了。”
孩子的母亲,今年36岁的潘璟璐缩在沙发角里静默着,李霞称医生说其嫂子患了轻度抑郁,“我嫂子一侧的输卵管已切了,我觉得她最大的问题是很难再孕了,我担心哥哥嫂子会成为失独家庭。”
李霞本人也因该场变故失去了男友,“我父母生活无法自理,我肯定得照顾他们,这会加重他的负担,所以他离开了。”
1月5日是事发后李洪亮兄妹第3次回自己家。
饭桌上一模一样的水杯,卧室床上摆着的一模一样的书包,阳台上放着的有蓝色、绿色、红色及西瓜花纹的塑料球,也都是一对一对的。
孩子的每一样东西都会惹得两兄妹流泪,“你看我们的沙发,他俩总是沿着沙发贴着墙跑,一圈又一圈,有时还会用小脚趁机踩我一下,然后再接着跑。”
李洪亮称自己从农村出来打拼,租房住了5年后才贷款买了这套房,“为接两个孩子上下学,还交了1万多元的首付贷款买了辆二手车,感觉好日子才开头,就被啪的一下打入地狱了。”
事发后,两位老人看病花去了40多万元,除了政府救助的30余万元外,李洪亮家里还欠了10余万元的外债。父母重伤重残,生活不能自理,妻子潘璟璐陷入抑郁,为了照顾家人,李洪亮和妹妹均失业在家,目前,家里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日常生活全靠亲戚救济。
□官方
司法救济标准低难救助
李家一直寄望淄博中院申请到司法救济。
1月5日,淄博中院一相关负责人称也很同情,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法院也多次向政法委申请司法救济,但救济标准最高也就3万元,“标准是低了,但是没办法。”
这笔钱目前也未到位,该负责人也表示无奈。
1月6日,该负责人回应称其已向上级领导请示,目前该笔救济仍无法申请,因为被害人已经上诉,司法救济需等案件复核生效后才能申请。
至于山东省高院何时能复核该案,该负责人称尚无期限。
1月5日下午,淄博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一负责人称,两位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成为低保户后,老人可以申请重大疾病报销。从申请到批复,约需一个季度。”
至于高额安葬费用,当地民政局事务科回应称,可以给指导意见,但具体事务应以殡仪馆为主。
淄博市殡仪馆负责人回应称,殡仪馆是盈利单位,对于该类情况,可以减免一半遗体存放费,其他如火化费、骨灰盒费、化妆整遗容费等不予减免。
淄博市高新区管委会一负责人回应称,政府该做的都做了,尽管李家有实际困难,但政府所做的事情,都已经画了句号了,“事是事,理是理,这事我明确答复你,政府不会再提高任何救助,你找到市里,找到省里,找到中央,我也是这么个答复意见。政府不再管这个事儿了。”
对于李家希望能报销医药费的诉求,淄博市高青县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一贾姓负责人回应称,根据山东省新农合医疗诊疗项目的通知,对于外伤、对方承担责任的刑事案件所造成的伤害,新农合不予报销。
□专家
司法救济应与社会救济衔接
司法救济怎么救?能否救?怎样才能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称,应做到司法救济与社会救济有效衔接。
报复社会案件中的被告人一般没有民事赔偿能力,这会令受害人家庭陷入人财两空。
洪道德称,我国司法救济制度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司法救济尚未统一立法,基于实践,各地法院也建立有司法救济金,为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司法救济金应尽早介入。”
洪道德同时指出,基于司法的救助金还是“杯水车薪”,“司法救济救急不救穷,用以保障被害人度过生命危机。各地因经济水平不一致,救助金也没具体统一的标准,这时,社会救济要做到与司法救济的有效衔接。”
洪道德称,当地政府、民政、大病保险、最低生活补助等应该全面启动社会救济,能够保障被害人家庭生活及医疗的,都应及时启动,以便保障被害人的治疗,不会因缺钱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