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 (李政杰)近日,山东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的52条留言进行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诸城市4月份进行了民师的摸底和公示工作,现在到年底了,民师一分钱也未见到,这么好的民生政策落地实施怎么这么难?请省长大人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接到反映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尚未发放到位的处理单后,诸城市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诸城市于2014年4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5月底,完成申请发放补助人员的查证工作;10月份,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该市政府召开了有关部门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对前段时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11月底,相关部门对所有材料全部审查完成。 诸城市共申请发放教龄补助11104人,其中:符合发放补助条件人员10291人,不符合发放教龄补助条件813人。截止到2014年底,年满60周岁符合发放条件的5505人,于12月份全部发放到位。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我是潍坊安丘石埠子北孙家庄村民,我们村的河南种植田最近采砂伐树严重,我虽然不明白什么合理清理淤沙但是河道两岸种植田里种植的树木被不明原因采伐,利用夜里白天连续采砂,前一阶段有村民举报有上级部门查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开始继续采砂,听说是关系硬,本地投诉根本没用,采砂主县里有官员撑腰,下面的民意不能向上反应,今天是周末昨天晚上采砂车运行了一夜今天还在继续,上面有人视察,彩砂的就提前躲开,上面人走了,又开始采砂,土地一直在减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安丘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非法采砂的位置为安丘市石埠子镇东北角、北孙家庄南渠河河道南岸,与石埠子镇城后村交界处,北孙家庄村已将河道边的荒滩地承包,多用于种植树木。经石埠子镇政府、派出所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发现确实存在非法采砂现象。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法律尊严。2014年12月12日晚,安丘市河道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河道治安管理大队、石埠子镇派出所对该地块非法采砂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并进行立案处理。现场扣押正在非法采砂作业的装载机 一部、拉砂十二轮卡车一辆。经对驾驶员调查了解,非法采砂当事人为安丘市阳光花园宋佳。经现场测量,非法采砂120余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对非法采砂当事人依法作出38400.00元的经济处罚。2015年1月27日,石埠子镇政府再次会同河道管理局到有关地块现场查看,并前往北孙家庄村了解情况,确定自对该处非法采砂查处后,非法采砂问题已停止,近期未出现非法采砂现象。 关于破坏该处种植树木的问题,经安丘市森林公安局现场勘查,非法毁林现场因违法嫌疑人的采砂行为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因非法毁林当事人、违法嫌疑人宋佳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家中也无人在家,联系不到当事人,无法对其毁林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目前安丘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正在积极联系违法嫌疑人,待案件事实查明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对毁林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罚。 下一步,石埠子镇党委政府将安排该村充分发动党员、群众进行巡查,并及时协调河道管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坚决查处非法采砂现象,维护群众利益。
【网民留言】
郭省长您好?我是莒县的,我们村的卫生室是2012年报上去的,2012年就建设好了,2013年就投入使用了,当时是说国家财政补助两万五,省财政补助两万五,市财政里补助一万,县财政补助一万,听说国家财政和省财政的补助都划拨下来了,到现在我们一分补助款也没见到,到底是哪里截留了,我们村里经济很困难,卫生室的办公用品都是借来的,急等钱买办公用品,请郭省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谢谢郭省长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莒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8〕47号)《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部署,在2008年至2011年,通过各级配套联动,对全省(不含青岛)村卫生室集中扶持,并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资金补助。2011年之后建成的村卫生室不享受此项扶持补贴政策。 莒县于2008年至2011年规划和建设了429处村卫生室,经上级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已落实到位。目前,尚未有相关扶持政策出台。
【网民留言】
亲爱的省长同志,我是山东省济宁市经济开发区黄屯镇于屯村村民,户口也在于屯村,但是作为农村户口的我,村里不分给我地,也不分给我房子(村里要拆迁)。我的户口在家里,计划生育关系不给管理,也不给办理是不是也不对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因该留言为匿名,经调查,黄屯街道于屯村无此情况,请该网友到黄屯街道办事处反映,办事处将按相关政策予以办理。黄屯信访办电话:0537-3713510。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我是来自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中册镇的一名小老百姓。我现在遭遇的问题是中册镇计生委强行要求我们结扎。我们已经合法生育了两个孩子,但是由于之前我老婆带节育环老是腰疼,现在我们不敢结扎了,怕将来身体吃不消,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绝不会再生孩子了。但是当地计生办强行要求结扎,带节育环他们都不愿意,他们扬言不结扎就强行拉人。而且我们之前在申请准生证之前计生办相关人员以各种借口向我们索要烟酒和请客费用,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不然他们就百般阻拦。我们向当地计生委咨询,他们却踢皮球似的来回推诿,根本不回答你的问题。 省长大人,我们早已经是法制社会了,我国现行法律也是要求说我们自行选择节育的权利,我们有法律法规,而当我们老百姓遭遇不公时却投诉无门呢?我们的政策是好的,为什么到了地方就变成了他们耍手段的工具了呢?我们国家的计划生育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但为什么我总觉得我们乡村还处于荒蛮未开的境地呢? 望省长大人为我们小老百姓做做主,劳烦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过问一下我们的计生,感激不尽!我们是很容易满足的!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泗水县委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泗水县中册镇小李白庄村李猛与张雪2009年9月8日登记结婚,2010年4月10日政策内一胎女孩,2013年7月25日申请二胎《生育证》,2013年8月6日经泗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其二胎生育申请,2014年3月24日计划内生育二胎男孩,目前李猛、张雪夫妇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关于强行结扎问题,纪委调查组通过与李猛、张雪、中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及小李白庄村计生专职主任李倩谈话,中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存在语言上强制其夫妇结扎的现象,中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未有强制其夫妇进行结扎实际行为,另外,中册镇小李白村村规民约第三项第五条规定:“村民在实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时,有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并接受其指导的权利,也有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生育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一孩后放环,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申请再生育者除外,生育二孩后绝育。”调查时其夫妇至今也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反映情况不准确。关于借办理《生育证》之机,计生工作人员索要烟洒、钱款问题。通过与李猛、张雪夫妇、村计生专职主任李倩谈话,张雪于2013年7月份提出二胎生育申请,首先交给村计生专职主任李倩1100元保证金(本村依据《村规民约》规定:每人在办理《生育证》时必须交纳2000元的保证金)。张雪说有100元是李倩索要的,而李倩说张雪主动给她的,且没有收。其次在中册镇计生办计生网长办公室交纳二胎审批材料时,张雪说是李倩索要640元请客用,而李倩说是张雪主动给640元请客吃饭,李倩不要就将640元当保证金了,因张雪两次给李倩现金时没有在场证人,无法确认李倩是索要共计740元现金,到调查时李倩已全部退还给当事人张雪(大约在2013年12月底退还1000元,2015年1月25日左右退还740元)所交款项。另外,从审批表中记录看:张雪夫妇于2013年7月25日申请,村级受理是2013年7月30日,乡镇受理是2013年8月4日,县批复是2013年8月6日。从以上情况看,不存网友所说的借《生育证》百般阻拦和索要钱物现象。
【网民留言】
郭省长你好,我是济宁的,我们十几个农民工在济宁太白湖区御景花园【运动员村】2号楼和3号楼干架工工作,如今运动会都开完了,楼还没建完已停工,项目经理没钱给我们十几个农民工工资二十几万元,一直叫我们等等,没多长时间快到春节了,这个春节没钱怎么过,请郭省长为我们农民工讨回我们的血汗钱,跪请郭青天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12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压煤搬迁办公室批准(鲁政搬【2012】20号文),石桥镇的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纳入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工作计划。秦庄村是石桥镇第一批压煤搬迁的村庄之一。2012年10月,原济宁市任城区正式启动石桥镇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从区、镇抽调人员,成立了由一名副县级领导带队的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石桥镇的压煤搬迁工作。工作组成立后,为充分发扬民主,更好地反映民意,参照村民代表的推选办法,严格程序,以生产组为单位,选举产生了压煤村庄搬迁理事会。2013年3月16日至4月4日,对村干部和搬迁理事进行了培训。通过政策学习、外出参观、座谈讨论,理事会确定了新村地址(前石村南、临荷路北、铁路以东、接石路两侧的范围内)、旧村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新村建设新房申报方案、人口截止时间等具体事项。由于济三煤矿在秦庄村西部采煤,造成秦庄村部分房屋不同程度的斑裂。为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经与矿方协商,2013年5月起,对秦庄村房屋斑裂严重的住户进行应急过渡搬迁,秦庄村其他住户也可自愿搬迁,与重点斑裂户享受同等待遇。至2013年10月,秦庄村近2/3的住户自愿进行了应急过渡搬迁,排除了安全隐患。2013年11月,由于济宁市区划调整(石桥镇整建制由任城区划归太白湖新区),秦庄村压煤搬迁工作暂缓进行。至2014年4月,太白湖新区从区直部门和石桥镇抽调人员,组建新的压煤村庄搬迁指挥部,重新启动这项工作。指挥部成立后,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由规划部门牵头,做好石桥镇的规划设计调整工作,搞好与太白湖新区规划的衔接;二是主动与矿方对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压煤村庄搬迁方案;三是积极做好新村址征地前的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工作都在努力向前推进,力争明年春天新村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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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性俊是山东梁山县马营乡北木屯村的一位代课教师!,从17岁被本村聘请到木屯小学任教;直到70岁!当时的学历是高小;木屯最高学历!老实八角的性格;默默无闻的付出!从几元到不让他干最高的工资才400元也让他贫困了一生;不过受到整个村子对他的高度认可;上了年纪的或者是年轻的人都说他这辈子太亏了!教了一辈子;熬了一辈子;到头来也没转正!好不容易赶上国家政策对84民师的每月20元的补贴;结果盼了两年都没下来!等啊等盼啊盼!向上级领导反映过多次!这个部门说你找哪个部门;哪个部门说不属于我们管;还有的说现在当地政府没钱;不能拨款!我在想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能盼多久?当官的领导给老农民一口饭吃吧!给在农村教学的老师办点实事吧?他们真的很苦!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梁山县委责成马营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张性俊为梁山县马营镇北穆屯村人,曾是原马营乡北木屯小学民办教师,于1985年民师整顿时被辞退。根据省市针对原民师发放补助的文件精神,该同志符合发放补助的条件,相关手续马营镇已于2014年申报完毕。2014年12月6日网友留言反映未领到85民师每月20元的补贴,原因为梁山县原民办教师补贴由县财政局于2014年12月底集中将补贴资金转移到县人社局农保处,县人社局农保处再委托邮政储蓄银行统一打卡发放,相关补贴于2014年12月26日打入银行卡里。2015年1月19日,马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通过与张性俊面谈,见到其邮政储蓄卡明细显示2014年全年补助为10560元,相关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张性俊本人表示满意。最后,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梁山的水,西环路沟龟山河常年污横流,围着半个县城,京杭运河梁山段常年浆油色,谁说达到饮用水标准,那就请县领导带头试喝吧,更甚者县建行往北四百米有一自然沟,到了臭不可闻地步,前段搞创卫生城在小桥上垒上遮羞墙,分别四堵忽悠检查组,此沟已存在几年了,二电厂南门外沟黄白水直排进运河,林业观光园被化工企业包围,光红绿灯路口左右南北油柒企业达三家多,园北东部化工企业成半围状,都已多年了,附近游人闻到气味就知道当天刮的是啥风,烦领导在百忙中关注过问梁山的水和空气,百姓健康是大事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梁山县委责成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县西环城河、龟山河、梁济运河水质相比以往已有了很大改善。2015年县“两会”上县政府将“彻底治理龟山河、西环城河,将污水河、臭水沟变成清水河、景观带”列为2015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项目之一。针对网友留言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县环保局逐项进行了调查核实。1、龟山河污染问题。为改善龟山河水质,保证南水北调梁山段(梁济运河)水质达标,我县成立了龟山河拆迁指挥部。龟山河整治工程规划对河道进行拓宽,控制宽度为75m,其中,河道底宽为25m,河道上口宽45m,两侧各留有15m绿化地段。75m控制红线内,严禁倾倒垃圾、搭建建筑物,并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卫部门进行监管。目前,工程正在进行拆违清障阶段。南水北调调水期间,近期的采样监测显示梁济运河水质稳定达标。2、建行北四百米自然沟问题。该自然沟原是我县生活排污沟-张任沟,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已基本废弃不用。为防止周围居民向沟中倾倒垃圾,县住建部门在沟两侧临时建设了围墙。3、二电厂南门外沟内污水问题。该沟内污水为周围居民生活污水。由于附近排污管网建设不完善,造成部分生活污水出现滞留。下一步,县环保、住建部门会尽快将该处污水引入城市污水管网。4、油漆企业污染问题。留言所述东环红绿灯附近三家油漆厂为梁山金龙油漆厂、梁山万金油漆厂和梁山京杭涂料厂,三家企业均从事油漆物理勾兑,并无化学加工过程。目前,三家企业已列入我县退城进园企业名单,将整体搬迁至县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下一步,梁山县环保局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努力维护好我县环境质量。
【网民留言】
郭省长你好 我是烟台市莱阳照旺庄镇后发坊村的一个普通的农民,我想求助你,能不能帮忙解决一下我们村里的买卖住房为什么不给过户,村里说一户只能有一套房子可是我们村书记为什么就能在村里有三套房子,并且还把村里五保户的房子也过到自己媳妇儿身上,村官不是应该为民服务吗,可为什么总是打压欺负老百姓呢,我也是很无助了请郭省长给我们做主啊!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莱阳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莱阳市照旺庄镇后发坊村在1987年通过村庄统一规划,每一户村民划拨宅基地不超过166平方米,如有儿子结婚需建新房,可再分给宅基地5间,约200平方米,老房必须拆除。如果两个儿子,可保留老房或者将老房拆除再申请分给一处宅基地。该网友所反映的在本村买卖住房不给发放房产证的问题,按该村规划规定,“买了新房需要过户,老房可以置换给卖房户,或过户给卖房户,如果卖房户不要,老房必须予以拆除”。因此,村委之所以没有发放房产证给该网友,是因为其没有按该村庄的有关规定将其老房拆除。
【网民留言】
我们现在是烟台机场的一员,是2005年以前来到烟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名义上的)那部分,现在还一直在机场工作,2005年以前的社保公司一直未缴纳,并且现在计算工龄工资时,2005年以前的也不算数。社保有的在省里交,有的在烟台市交,其中可能存在严重不公平,请予以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烟台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烟台机场2005年前隶属民航山东省局管理,人员编制由省局核定。因当时机场发展需要,用工数量需求与人员编制限制之间存在矛盾,在此期间超编招工补充了一些人员,主要在辅助性或者季节性岗位工作,未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未办理入职手续,也没有建立个人档案,因受省局编制限制,导致当时未参加社保、工龄未予认定。从2005年机场属地化管理成立机场集团公司后,进行了用工制度改革,经考核为留用人员办理了正规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关于社保有在省里交、有在市里交的问题。因机场当时隶属民航山东省局,按规定养老保险要在省缴纳,其他险种是在烟台缴纳。但不论参保归属地在哪,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是一致的,不存在不公平问题。
【网民留言】
郭省长您好: 我是济宁市嘉祥一中的一名学生, 我省早在《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可是嘉祥一中周六周日占用学生休息日上课,让高一,二年级连续上课两周才休息一天,周六,周日早上9之前必须到校自习,走读也要去,高三一个月休息一次压力更是大,学校明明周六周日上课每次有检查时,他们怕我们说出周六周日上课,就告诉我们如果检查的问你们周六周日上课吗,你们就说不上课,周六周日学校开门学生可以自愿来学校自习,如果说了实话,就等着瞧,难道老师可以教给学生撒谎吗?并且学院的新校区和老校区,都是一个样,新校区还没有午休,中午都是让学生在教室里学习,学校得简介和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合,他们说的事素质教育可是一直占用周六周日上课,休息时间减少,让我们填鸭式得学习,实在是枯燥啊,也有许多人多次去县市教育局反应过该问题可是一直没得到解决,这又是何原因呢,济南的同学周六周日上课取消了,我们,也渴望有一个完整的周六周日不在那么多作业,郭省长,我们学生不求别的,学习压力大没关系,我们只希望学校能给我们一个完整的周六周日,以及取消周日9点之前返校自习的规定,也不希望强迫走读生上课,希望郭省长能关注我们,谢谢(由于我是学生不方便留电话和姓名,请郭省长理解) 此致 敬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嘉祥县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嘉祥一中两个校区从未规定学生周六、周日集体上课,学校也没有要求学生周六、周日9:00必须到校上自习。周六、周日为学生自主安排的时间,学生因家庭住址较远等原因不能回家的,可以在教室自习,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在校上课期间,中午为学生自主活动时间,学生可以在教室学习或休息,也可以回宿舍休息。学校倡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备课,互动式教学,积极尝试课堂教学改革。学校采取措施,针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进行单独教育和辅导,尽力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特长发展。绝大部分学生反映良好,学生家长和社会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嘉祥一中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高中阶段学习特点,帮助学生缓解学习压力。嘉祥县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对县域内基础教育学校进行管理。
【网民留言】
我的家属在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幼儿园(公立幼儿园)工作,从建园工作至今(当时是应聘的),工资连生活费都不够,现在工作20多年了。无任何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孩子的独生子女费,她也没有享受过(城镇户籍)。拜托了:帮一帮,解决她的实际问题,让她吃饱饭,看的起病。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4年12月26日,您在人民网给郭树清省长留言,反映其爱人20多年前应聘至木石镇幼儿园,工资低、无保险、独生子女费也未能享受并要求解决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995年10月,您妻子经木石镇妇联牵头,招聘到木石镇中心幼儿园任临时幼儿教师。其自工作以来未与幼儿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其所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系其本人和幼儿园协商确定。鉴于其既不是大中专分配的毕业生,更不是国家计划考试录用的正式人员,木石镇政府已将其纳入民办教师补助发放人员,待年满60岁后发放教龄补助。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 我是台儿庄区乡镇的一名基层人员。2014年,省政府考虑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实际困难,出台了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贴的文件。当时我们真的沸腾了!党和政府真的关注我们的生存状态了!2014年5月,市、区等人社部门纷纷出台了文件,让我们不止一次的签字,但至今未发,导致省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化为泡影,我想问一下,省政府的政策下面可以不执行吗?再好的政策不能贯彻落实下去,这样的政策还有什么价值?建议省政府应该督导一下这一政策的执行情况。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4年12月27日,您在人民网给郭树清省长留言,反映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贴未发放的问题,台儿庄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台儿庄区财政局牵头,由组织部、人社局共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4年4月,由区财政补助,对经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兑现了相关津贴,并从2014年1月1日补发,同时,还增加地方津贴补贴人均150元,人均共增资454元。对在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竞争上岗时没成功竞聘但仍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及其他编外人员由各乡镇自行解决。但因受经济下行影响,各乡镇可用财力增长远远低于工资等硬性必保支出增长,财政日趋困难,乡镇财政入不敷出,财政保障能力减弱,基本工资保障难度加大,所以目前部分编外人员未能兑现上级的提高津贴政策。
【网民留言】
按省里规定:省里规定提高乡镇基层人员的补贴、津贴从2014年1月份开始执行,这项政策的范围对象是,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县(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时参照执行。我们费县乡镇在编在岗人员已兑现,为什么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没有兑现!!!别的县都已兑现!!省里政策为什么执行起来这么难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费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省政府决定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作人员自2014年1月起实行补贴,按现行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调整制定由财政部门负责,人社部门协助办理手续。我县12个乡镇、街道于2014年7月下旬开始审批,各乡镇进行阅档、公示,已于8月中旬审批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费县许家崖水库管理处、县党性教育基地等地处乡镇办公单位,能否列入享受范围,费县一直在积极联系其他县区了解具体情况,经过前段时期了解,大部分县区都在积极研究中。 下一步,费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工作力度,尽快督促财政部门拿出具体实施办法,请您耐心等待。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我们是沂南县国土局在乡镇国土所工作的人员,在乡镇政府和教师们都发了乡镇补贴了,可我们没有领到。省里的决策很好,可我们县不兑现,我们对县政府也表示同情和理解。毕竟俺这个县穷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沂南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5月,沂南县决定对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当提高津贴补贴,并且决定实行时间为2014年1月起。整个工作分阶段逐步实施,首先进行的是对全县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统计,然后是对在乡镇工作的县直部门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目前,已完成调查统计摸底工作,全县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教师补贴已经兑现。下一步,县政府将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落实乡镇补贴,请耐心等待。
【网民留言】
山东省临沂市蒙山旅游区云蒙景区街道办松林子村北山的别墅项目,强行征用村民土地150亩,且补偿未到位,多次向上反映,均得不到答复,请求省长督办。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蒙山旅游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走访调查,云蒙办事处松林子村2013年春与村民协商,流转土地80余亩,涉及38户,每亩土地补偿款 26000元,共计228万元。2013年阴历12月底,发放补偿款46.2万元,还欠181.8万元。因村委资金困难,对剩余部分资金,村委给每户写了欠款凭据,该凭据作为以后领取欠款依据。 针对调查情况,云蒙办事处责成松林子村委尽快拿出还欠计划。目前,村里正在办事处审计站进行核对账目,梳理欠款情况,准备近快兑付,请耐心等待。
【网民留言】
亲爱的郭省长,我们郑旺庄拆迁,这个事情合法吗?有文件精神吗?如果合法的话,有补偿规定吗?为什么拆房子还要我们老百姓自己贴钱,才能领到补偿房子?还有,补偿的房子为什么还分等级?法律不是人人平等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蒙阴县责成垛庄镇人民政府(界牌镇已并于垛庄镇)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郑旺庄村位于原界牌以西,205国道以南500米处,现有220户, 706口人,党员30名,耕地面积960亩。因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为了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村委会在征求广大村民同意的基础上,向上级申请依托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对村民住宅进行集中改造,逐级上报并经省国土厅批准后,村委会向村民公布了搬迁安置方案。 2013年2月开始进行社区筹备建设。经多次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决定根据房屋状况进行统一打价丈量,由村民旧宅丈量后打出的价格,根据自愿选择的楼房户型支付房屋差价款。旧房打价标准为:砖混平房715元/平方米、砖混瓦房650元/平方米、屋框子300元/平方米、院墙5元/平方米。根据村民意愿,小区建设二层带院户型107套(146000元/套),沿街房3+2户型16套(1600元/平方米),5+2户型共36户(1260/平方米),老年公寓29套(1100元/平方米)。 为了保证小区工程质量建设,专门从山东建筑监理工程公司聘请了监理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到目前为止,小区配套设施基本完成,各户型住房都已经达到了基本入住条件。其中二层带院户型已经入住100户,3+2户型以及老年公寓已经全部入住,5+2户型已经入住30户。 以上,您反映的拆迁补偿规定问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向村民公布;需要贴钱才能领到补偿房子问题,与所选择的还建户型规格有关。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具体情况无法核实。如需详细了解,可致电蒙阴县垛庄镇政府:0539-458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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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郭省长您好;临沂市沂南县砖埠镇东岳庄村开山炸山采石问题;东岳庄北侧大山炸山采石已有些年头,以前对村民没什么影响,但自今年5月1日以来不断有村民反应,房屋晃动及剧烈震动,村民多以为发生地震,搞得人心惶惶,后证实剧烈震动是由北山放炮炸山采石所引起,时间不固定,十天八天一次,农村住户建房不像城市盖楼,有设计抗震8级。农村房屋频繁承受剧烈震动。晃动,会使房屋重则变形倒塌,轻则裂缝变形,严重影响房屋安全质量,并且造成人为的自然灾害。都是辛苦劳动攒的积蓄建一栋房子,如果不能安心居住,会影响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失望情绪。建议;城市建设需要砂石,不否认,但请在炸山采石过程中也要考虑到周围居民的,生存环境安全,尽量做到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最少,安全措施到位,有技术性的把震动降低(少放炸药。雷管),减少对周围居民生存环境的影像。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沂南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砖埠镇东岳庄村开山炸山采石问题。经查,砖埠镇东岳庄村北山系沂南县鑫岳石料厂矿区所在地,鑫岳石料厂是新办企业,该企业在2014年4月至10月属企业基建期,基建期间为了修补道路需进行爆破作业。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该企业与沂南县科信爆破公司签订了爆破协议,科信爆破公司严格按照矿山开采设计要求进行爆破作业,将对附近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如您发现有安全隐患,请到安监部门反映。 同时感谢您提出在以后炸山采石过程中要考虑到周围居民的生存环境安全,安全措施到位的建议。目前,鑫岳石料厂已正式运营,在今后生产过程中,沂南县安监部门将开展定期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采设计要求进行爆破作业,同时为了减小噪音及震动影响,要求企业做到少装炸药,确保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对周围的村民房屋及生产生活造成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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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教育局常年拖欠教师工资,13个月工资教育局,教研室等单位一直在发,但一线老师一直没有,说是财政紧张。针对当前事业单位补发的生活补贴,在教育局,教研室等同是教育部门为生活补贴,到了我们一线教师手里变成了绩效工资,而且一直没有发。自今年一月起,又要每人扣500元工资为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历城老师们在正常诉求无果的情况下,历城一中,五中,洪高等学校采取了罢课,但事情已经出了三天了,听说教育局局长至今未与老师们正面回应问题,而一部分领导则采取围追堵截,威胁恐吓的形式来压制老师的诉求。甚至我在群图片中还发现了警车的身影。作为一名历城区的小学老师,我不能像高中老师那样采取极端的措施,因为我们的孩子还太小,没有自律能力,我们也怕孩子们出现问题。但是我们的心和一中五中老师们的心情是一样的。我们希望事情得到解决,希望教育局现在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是站在老师的立场上的。我们希望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纪委能介入。还我们一个公道!添加的附件都是我们教师群里面一部分议论,仅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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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执行绩效工资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按照《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3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6】108号)精神,各级各类学校执行绩效工资制度。2014年下半年,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绩效工资分配原则,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三部门经过大量调研,借鉴市直学校及其它四区的经验做法,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历城教[2014]98号)。本次新增绩效工资包括年终一次性奖励、2014年新增的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绩效工资三部分。目前2014年新增的绩效工资已发放到位。 关于您反映的“每人扣500元工资作为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问题。《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教师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20号):“按照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分配程序,应当先确定区(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然后将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部分,其余30%总量按要求拨付给学校,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再次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从绩效工资总量中预先划分出来用于学校搞活分配的部分,并不是从教师个人工资中扣除的”。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历城教[2014]98号)的要求,“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暂按人均至少每月500元的标准核定”,并不是从教师个人工资中扣除的。 关于您反映的年终一次性奖金问题(留言中反映13个月工资)。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6]108号)“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的规定,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和提高后的班主任绩效工资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008年,根据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除基本工资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外,一律不得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教育系统中小学实施绩效工资要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2015年1月14日,区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社、审计6部门成立三个调研组深入学校,对教育部门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报告交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补发2008年规范津贴补贴以来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如有其他问题可至历城区教育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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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济南市社会福利厂员工,聋哑人,1976年参加工作,1976-1983年为木工,1984年至1994年在铅印车间工作,具体直接从事的是塑料印刷工,熔铅铸字工,排版工的有毒有害工作(享有毒素费补贴)。1994年开始由于厂里不景气给我办理停职留薪,从1994年-2012年4月未曾发放工资,2012年5月-至今每月发放待岗生活费。本人去年7月已满55岁,到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可到了劳动局办理,说档案记载不全(原厂搬迁是丢失很多资料),写的工种不符不予办理。当年人事换了很多人,也不知道怎么给写的,工种不是印刷就是工人。可本人自从84年开始一直享有毒素补贴,多次去单位找工资表只找到了86.89.90的工资表,上面记载的房租补贴房帖就是当年的毒素费补贴(可查证)。当年在同一车间工作的人加上我有6人,其他5人均已提前退休,到了我这就不给办了。1986年因为工作优秀上了报纸,报纸上清楚的写到了当时干的是铅类工种。车间主任,副厂长均可证实我当时干的就是熔铅铸字工。厂里最近一次申请提前退休一次报了20多人,全部被驳回。我和那些人工种不同,他们是彩印车间,我是铅印车间。当我向单位提出申请要单独送去申请提前退休时,单位给的答复是不能单独申请,只能一批一批报。相关单位来来回回跑了几个月了。总是说通过单位人事了解情况,单位人事也说我们得实事求是的给人家说。可什么是实事求是?档案都记载不全了还上哪实事求是去?有很多人可以为我证明。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那边不认,不认没事,总得想办法解决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和单位多次协商,可单位总说那20多人的事,我和他们的情况根本不一样。单位也是怕我这边要是办了提前退休,那些人来闹来找。当年一个车间的同事都退了,怎么到我这就不行了呢。请相关领导帮帮忙吧,我这从去年7月就开始办理这个事,到这都没结果。真是没有办法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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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济南市民政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1976年参加工作,1984年至1994年在济南市社会福利厂印刷车间从事铅字排版工作,其工种为排版工,并非您本人所说的熔铅铸字工、塑料印刷工,档案中工人工资变动的表格里职务、工种项填写的是印刷或工人(福利厂印刷车间工人档案中都是如此填写)。关于职工档案的保管,都是人事专管人员负责,并未有丢失档案材料现象,工人档案填写是根据是否在工作中有职务、工种、工资及在单位有奖惩变动的情况下才填写,如无变动,当年没有表格填写,并非丢失。您要求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市人社局社保办答复,根据有关特岗退休规定《特殊工种退休实用名录》,排版工不属于特殊工种,不能提前办理退休。济南市社会福利厂在排版、拣字工种工作的职工都是正常办理退休,并非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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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郭省长,我们是原济阳县国有面粉厂的下岗职工,我们集体向您反映,我们厂十年前说是破产,资产清查也没有公布,而且我们的养老保险一分钱都没有缴纳。但在济阳县人力资源保障局查询,县面粉厂不属于破产企业,是名义上的假破产,我们100多职工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今年医疗改革,我们以前缴纳的城镇医保都取消了,现在的医保也交不上,我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多次向县粮食局反应,局里领导也没有解决。冬天住在没有暖气的房子里,寒风刺骨,县里也没有人关心。恳请省领导能责成相关部门解决我们的困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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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济阳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原济阳县面粉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资不抵债,2000年经济阳县人民法院〔(2000)济经破字第1号〕裁定破产,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等法规,法院裁定企业破产后,企业职工与破产企业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自己承担。关于医疗保险问题,按照《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4〕21号)规定,已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济阳县面粉厂职工2015年前均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由于政策调整,部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只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厂里出具证明就能正常交纳。针对以上问题,济阳县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和市人社局协调工作,在尊重职工意愿的基础上,使符合条件的职工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依据法律法规,加快对原济阳县面粉厂破产变现速度,及时补缴相关保险费,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对确有生活困难的职工认真做好扶贫济困工作,让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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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西二环南首天成房地产有楼房四年迟迟未动工,公司不肯退钱,又不建房,坑害我们的血汗钱,我们上访无果,投诉无果,请领导明鉴!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市中区人民政府已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济南西二环南首天成房地产楼房系济南华氏天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华氏天成)开发建设。2005年4月29日,该公司在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与原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大庙屯村村委会联合搞开发。2009年,因天成国际花园违反房屋严控政策,部分楼房被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停工。市中区委、区政府对该事项高度重视,抽调专人,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协助陡沟街道办事处做工作。目前,华氏天成工作协调小组结合全区规划小范围调整契机,正积极与国土、规划等部门协调,将山东华氏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原1号楼、2号楼所属52亩地块(原为办公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相关调整方案已由山东省城乡设计建设研究院完成,2014年10月提交市规划部门评审,正在公示期内。关于部分业主要求退款问题,现有40余户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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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北58号恒大城小区南山东球墨铸铁场一致存在扰民,毒气毒害我们,我们奋力抵抗无奈区环保局,不作为,对我们所提出的问题不受理。到现在我们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投诉山东球墨铸铁厂,强烈要求搬走。还我们亲新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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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历城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东部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意见(试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空间、产品前景良好的东部老工业区企业实施搬迁,搬迁改造任务计划2022年底基本完成。 在试行意见中,济南市划定了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实施范围:东至东绕城高速,西至规划一路(开源路西),南至世纪大道,北至规划二路和规划三路。具体边界线为:东绕城高速公路—工业北路—凤岐路—世纪大道—凤山路—烈士山东路—胶济铁路—开源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您反映的山东球墨铸铁厂在此范围内。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