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记者 朱夏雅南 摄)
齐鲁网3月3日讯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介绍《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有关情况。《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草案)已经2015年1月23日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25日公布,并于4月1日正式实施。
《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规定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自愿、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由政府统一组织,根据退役士兵特点和就业需求确立学习培训内容,力求大多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能够取得学习(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在安置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承训机构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最短不少于3个月;教育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有参训需求的退役士兵,也可按规定申请参加省内易地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