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今天联合部署35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至此,我省将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离任的222名(次)省管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加之随后离任审计的常态化,我省全国率先实现对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据了解,按照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受省委组织部委托,省审计厅自去年8月开始,组织对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离任的222名(次)省管领导干部,分批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此前已完成三批,此次对涉及31个省直部门单位、2户省管国有企业的35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收官之战。
对省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此次将重点关注执行中央和省有关经济政策,履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资金分配、资源管理、行业监管职责等情况,着力解决审慎用权、依法行政问题;对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将重点关注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招标采购、自主创新和内部管理等情况,着力解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问题。
此次审计还将在“促发展、促反腐”上做好结合文章,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部门和岗位,紧扣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事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单位集资建购房、拖欠工程款和国有企业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工程项目作为本次审计的重中之重,推进审计监督在审计对象、权力运行、重点内容等方面实现全覆盖。
“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走在了全国先进行列。”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表示,“2014年,在对3394名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认定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问题金额180.3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9.39亿元,上述指标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此次对省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将在6月上旬结束。(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