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3月16日讯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首部专门针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办法目前正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而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