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4月24日讯近日,菏泽市召开全市乡镇干部纪律巡查工作会议。菏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丰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菏泽市制定了《乡镇干部纪律巡查暂行办法》和《乡镇干部纪律巡查责任追究若干规定》。此次乡镇干部纪律巡查工作由县(区)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县(区)根据所辖乡镇数量组成2至4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5至7人,5月4日前,各巡查组将全部进驻相关乡镇。巡查对象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重点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个乡镇每次巡查时间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两年巡查一轮。
孙丰华指出,乡镇处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最前沿,乡镇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在群众眼里,乡镇干部的作风、形象就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乡镇干部纪律进行巡查是锤炼基层作风、净化基层风气的需要,是严管厚爱基层干部的需要,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需要。
孙丰华要求,开展好巡查工作,选好配强巡查组成员是关键,要选政治过硬、敢于担当、业务精通的人进入巡查组。要准确把握巡查重点,坚持中央巡视工作的总要求不变,结合菏泽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抓住重点、把住要害,以点带面,深挖细查。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发现不了问题不收兵,捋不出线索不撤退,以能不能查出线索和问题为标尺,对各县区巡查组查出的问题多少、线索多少、能否构成立案等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以真正达到巡查应有的效果。
孙丰华强调,做好巡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各县区委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统筹到位、指导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巡查组要严守纪律、认真履职,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用好巡查监督这把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