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赵先生的摩托车交强险5月底到期,他跑了7家保险公司竟然都没买上。这些保险公司不卖的理由,均是没有单子了,做不了业务。几家公司同时都没单子了,会有这么巧合?记者采访中,有业内人士道出了实情:摩托车交强险是个不划算的买卖,保险公司大都不愿做。
买份摩托车交强险,到处碰钉子
1日,家住泰城的赵先生向本报反映,所骑摩托车的交强险在5月29日到期,但从5月27日开始先后到7家保险公司买交强险,一直没有买到。保险过期后,赵先生也没法再骑车上路。
赵先生说,他从5月27日交强险到期前两天就准备买,但打听了几家保险公司,都没有卖的。 “我一开始没当回事,寻思花钱还有买不上的保险。”赵先生说,等到29日上午,还是没有打听到卖摩托车交强险的公司,赵先生坐不住了,请了半天假,在城区挨家财险公司去问,结果还是没有问到。
记者以购买摩托车交强险的市民身份,调查了10家财险公司,其中也是有7家公司均表示无法办理摩托车交强险。在青年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岱岳支公司,工作人员称没有保单,以后可能也没有保单;在天安保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称没有交强险标志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建议到其他公司问问;在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称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保单;在大地保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平安财险泰安中心支公司、渤海财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及太平洋财险泰安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也都类似。
摩托车没此险上路,将受比较严重处罚
记者从泰安市车管所了解到,全市摩托车数量已经达到44 .9万辆,在市民出行交通工具中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险种,所有机动车强制购买,摩托车也不例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交警部门表示,摩托车因为骑乘方式,在出现事故时很容易对骑乘人员及其他人员造成伤害。交强险能够在出现事故时,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保障需要,如果摩托车没有交强险,出事故对他人造成伤害后,很容易出现赔偿困难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未投交强险上路的机动车所有人,交警部门可处2倍应缴保险费的罚款。
险费低赔付挺大,保险公司觉得干不着
既然国家有规定交强险不得拒售或拖延承保?这么多保险公司为什么同时“没了单子呢”?泰安有保险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相比于汽车等机动车,摩托车交强险赔付比很高,是赔本生意。
“一辆125cc排量的摩托车,交强险也就100多块钱,出事以后赔付比汽车一点都不少,对保险公司来说远没有其他车险来的划算。”泰城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费率改革前,一辆50cc到250cc的摩托车交强险为120元,这个排量的摩托车数量能占到摩托车总量的一半左右。摩托车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总共12 .2万元,死亡伤残赔付比率为1000:1。也就是说,如果一辆承保交强险的摩托车出现死亡事故,赔付的钱需要1000辆摩托车交强险收入才能弥补。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很不划算的。
泰安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摩托车交强险保单需要由市公司向省公司上报后,由省公司下发,可能有一个时间差存在,如果是找借口拒绝办理是不允许,市民可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