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6月3日讯(记者 赵念东)菏泽两名男子皆因盗窃被判刑,并在狱中相识。两人出狱后,由于找不到合适工作,又要解决平日花销问题,经过商议决定拾起“老本行”。为避免在作案时被识别出,两人购买了假发进行掩饰。不过,自作聪明的两人还是被菏泽开发区警方抓获,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刑拘。
据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办案民警侯顺勇介绍,5月30日上午,开发区警方接到市民报案称,其放在房间内的7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被偷。民警接到报案,赶到现场进行勘察,提取相关物证,调取了现场及周边监控视频。
侯顺勇介绍,通过分析监控视频发现两名男子乘出租车来到现场附近,进入胡同来到两户人家家中,作案后乘出租车离开现场。民警利用“天网”视频作战平台进行轨迹追踪,发现嫌疑人乘车来到牡丹区东安社区,消失在一片出租房区域。民警进行摸排调查,发现嫌疑人在此租房居住,于6月1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丁某、盛某抓获归案。
经查,嫌疑人丁某在2009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3年8月份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而丁某与盛某正是在监狱中认识。两人出狱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同时又要解决每天的花销问题。于是,经过两人商量,决定再次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拾起盗窃的老本行。
5月30日凌晨2时许,在菏泽丹阳路某出租屋内,丁某将旁熟睡的盛某拍醒,两人四目相对:是时候干活了。为避免在作案时被识别出,两人戴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假发,遂搭乘一出租车来到开发区赵堂社区,下车后走进一小胡同里面。
“走了约有100米,我看见一户人家没有关大门,便走了进去。”丁某说,进去后发现院子的西屋窗户没有关,盛某就用手从窗户伸了进去把西屋的门打开,两人从房间里面拿出一部手机以及一条裤子,并从裤子中翻出一个钱包,钱包里面有一些现金。随后,两人又在另一家翻出来400余元现金。
6月2日,犯罪嫌疑人丁某、盛某被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