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6月15日讯(记者 孙乘昀)大众网记者今天下午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省通过“支持与规范并举”的思路,出台一系列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举措,截止2014年底,山东省共有各类民办院校7956所、在校生118.9万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3.7%、13%。
山东省教育厅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处处长梅亚宁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出台一系列促进民办教育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通过公共财政对民办学校给予支持的同时,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享受相同待遇、职称评定等。在财政支持方面,去年仅省级财政就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用于民办高校开展内涵建设。
梅亚宁还介绍道,除财政支持外,山东省还通过政策让民办学校的学生、老师享受与公办高校相同的保障及待遇。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目前民办学校学生已经可以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样的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免收学费及公共财政补助等。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奖励表彰、科研项目申报、教师培训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潍坊、青岛和德州三市开展了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待遇的试点工作。
据了解,截止2014年底,山东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7956所,占全省学校总数的23.7%,其中高等学校38所、中等职业学校124所、高中101所、初中268所、小学240所、幼儿园7185所;在校生118.9万人,占全省在校总数的13%;专任教室12.8万人,占全省专任教师总数的12%。
据梅亚宁介绍,山东省下一步还将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并进一步健全财政支持体系,落实税收、土地、价格等优惠政策,建立民办学校奖励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