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海蝶泉山庄原来被规划为配套公建的楼被卖(视频截图)
房产证显示,小区配套公建规划用途是办公,但是规划局批准的用途是会所(视频截图)
齐鲁网6月26日讯(记者 康茜 王惠)济南外海蝶泉山庄小区配套公建设施被卖,业主四处奔走。如今事情已经拖了俩月了,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又起波澜了。
五一前后,济南外海蝶泉山庄的业主们发现,小区里原来被规划为配套公建的这栋楼正在施工,后来,业主们了解到,这房子竟然被开发商卖给了济南市市中区残联,说是要建残障人员庇护所。配套公建被卖,用途被改,业主们自然不乐意,两个月以来,大家四处奔走,该找的部门都找了,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且,就在前几天,这栋有争议的楼房竟然遭遇了再次施工,业主们简直终日不得安宁。然而,这边的事儿还没完,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小区业主解先生称:“这个楼也是我们小区的配套设施,当初是开发商承诺是我们的会所,现在就让黑心的开发商卖给了国土局。”业主们所说的这栋楼就位于原先那栋争议楼房的对面,建筑面积五千八百多平米。按照业主们的说法,这栋楼也应该是他们的配套公建,这一点,在小区门口的规划图中就有体现。
“一个是国土局现在占用,一个是让他们卖给残联了。所以说我们两个配套全部被卖掉了,本来应该是文化 休闲 小区的老年活动中心……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五年前,这栋楼就已经成为了济南市中区国土资源局的办公场所,只是,业主们最初都没太在意。
小区业主王大爷称:“当时5年之前,我们也没想到他们能买到手,认为他们是租的,他们的工作人员也出来说是租的,就没有引起我们业主的高度重视。”直到最近两个月,市中区国土资源局向业主提供了购房发票、购房协议和房产证后,业主们才知道这楼真的也被开发商给卖了。
不过,业主们仔细端详了这个房产证后,竟然发现了一些端倪。“在这个房产证里边可以看到 ,规划用途同样是办公。但是这个楼规划局给我们批准的用途是会所,所以说有一些产权不是归开发商的,而且它所有的用途,都办理了一个办公用途的房产证,跟残联是一个性质的。”
对此,市中区国土资源局的法律顾问是这么解释的:“我们买的时候不单是它登记为办公,而且实实在在就在办公,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房子是办公用途。如果说是有错的话,我们都拿了钱了,我们都签了合同了,我们能有错吗?”
对于这样一番解释,业主们却不买账。“这个小区所有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发改委批文,还有规划局的批准文件、详细规划,所有的这些上面批的都是居住。这个小区是居住住宅和配套公建,没有任何办公的内容。你们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看的,五证你们都不看吗。”除此之外,业主们还从济南市规划局那里拿到了一份说明。在这份说明里,再次明确了包括这栋楼在内的两栋争议楼房的规划用途。
“这个最关键的点就是证明《规划许可证》里规划的是会所,对面的商业中心,这两个建筑主要是居住用地内的配套公建。如果说批准的是配套公建,他们就不能买也不能用。”虽然业主们感觉事实清楚,证据十足。但是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却依然争论不断,而且争论的问题还不光这一点。
“它这个房产证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土地使用年限这儿。我们的房产证都有一个使用年限,70年也好或者50年也好,为什么它的房产证没有使用年限?难道这个土地是终身使用的?没有期限?这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济南市中区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称:“关于房产证问题,实实在在的,问我们你们问不着,你得问房管局去。土地有使用年限并没规定房屋要有使用年限。”
更让业主们感到不解的是,对方提供的房产证实际上是开发商的。房产证上显示,这栋楼的产权归属是山东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子都已经买了5年了,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办理过户呢?这一点,业主们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小区业主王大爷表示:“我们现在就要求这个楼是否是按规划局规划的这些用途来使用,它的买卖是否是真实合法有效,我们要求说白了很简单。是否真实有效,到今天为止国土局提不出任何有效的证据。”
原先那栋楼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现在业主们又陷入了关于这栋楼的争论当中,连番的交涉也没闹出个结果,业主们着实有些无奈了。“我们小区现在维权已经两个月了,各个部门也都知道我们在维权,但是没有一个出来给我们做主给我们答复的,问题到现在一直解决不了,我们小区的业主现在都挺愤怒。”
【编后】小区总共两套配套公建,开发商竟然全卖了。规划用途到底怎么改的?房子卖的到底合不合法?业主们无奈,买了房子的两方,也觉得无奈。这些无奈谁来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牵头,各方都坐到一起,切切实实的把问题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