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8月6日讯(山东台记者 王希 段艺军)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在济南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意见》推出了多项公积金改革新政。
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出台的《意见》把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过去的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50%降到20%、30%。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并允许缴存职工把已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力表示:“比如说济南市,原来余额有1万元,只能贷到15万元,因为按照15倍的(最高要求),现在取消了以后,缴存1万元,以家庭为单位,可以贷到50万元。”
缴存职工可同时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
《意见》放宽了提取条件,由只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增加为可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意见》还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大行业分中心结余资金纳入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
《意见》提出,将胜利油田、电力、铁路、济钢、莱钢5个行业分中心共计220多亿元的结余资金纳入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统筹使用,扩大资金来源。
贷款持续低迷城市的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将被约谈
《意见》要求,山东将实施贷款发放周报、日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市个贷发放、结余资金变动、存款余额变动等情况,贷款持续低迷城市的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将被约谈。
据省住建厅统计,今年上半年,山东全省共缴存住房公积金为386.8亿元,提取221.5亿元,发放个人贷款190.4亿元,提取额同比增长了37%。
山东公积金准备金余额将由16亿元提高到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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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