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三个方面19条政策,加快构建具有山东特点、走在全国前列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为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为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是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意见提出,推进按专业长线贯通培养的应用型本科教育,完善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改进“专升本”制度,逐步实现与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方式对接。
据了解,山东省2015年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点达到106个、培养规模达到6410人,与2013年开始试点相比分别增加84个、4770人。
意见提出,增加春季高考本、专科招生计划,使春季高考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达到一定规模。推行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
专业设置要有“负面清单”。《意见》提出,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建立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分类拨款和信息发布制度,限制和取消落后、过剩专业。从2015年起,建设100个中职品牌专业、100个高职品牌专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