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7月31日,山东省累计审核通过“黄改绿”黄标车8840辆,补贴兑付金额11082.04万元,16市(不含青岛市)黄标车“黄改绿”补贴兑付工作已全部启动。其中潍坊市改造数量和兑付补贴金额居全省首位,已审核通过“黄改绿”黄标车2823辆,兑付补贴金额3612.51万元,均占全省近三成。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称,山东省去年9月在全国率先出台柴油黄标车“黄改绿”财政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实现颗粒物排放达到绿标标准的,财政予以补贴。按照“黄改绿”的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财政部门将补贴直接兑付给车主。(孔进 严文达 冯晓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