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1日电(记者周科、席敏)入秋以来,随着各类鲜枣的大量上市,以婆枣、铃枣等普通鲜枣或其他地方的冬枣出现假冒沾化冬枣的现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今年10月份之前除少量大棚冬枣外,上市的沾化冬枣均为假冒伪劣产品。
有着“中国冬枣之乡”美誉的山东省沾化区冬枣产业办公室副主任郭庆宏介绍,目前沾化区共有枣园面积50万亩,预计今年全区冬枣总产可达3.25亿公斤。在沾化区,80%农户靠冬枣致富,产品行销国内外,仅此一项人均可增收7500元。
沾化冬枣栽植历史悠久,民间有“先有冬枣树,后有沾化县”之说,当地百姓自古就有“房前屋后三棵枣树”的习惯。沾化冬枣是在沾化地域范围内,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种植的,要经过白熟期、脆熟期、完熟期三个时期,必须达到脆熟期才能上市。
山东省消协提醒,今年10月份为沾化冬枣集中采摘上市期,仅有少量大棚冬枣于9月中旬陆续采摘上市,凡在此前上市的沾化冬枣均为假冒伪劣产品。正宗成熟的沾化冬枣果型周正,呈圆形或扁圆形,果面光亮,平均单果重14.6克,颜色鲜艳,点红或半红。如发现有假冒“沾化冬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或是发现有关质量问题,可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消保委)投诉。
沾化冬枣先后被国家授予“中国果王”“中国名牌产品”“中华名果”“中国十大名枣”等荣誉称号,是国家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