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11月12日讯(记者刘雅菲)天然气实行阶梯气价的时间已经明确。12日,济南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孔杰到12345接听市民来电,记者从活动中了解到,天然气阶梯气价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今年9月17日,济南市召开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对市物价局制定的两套价改方案进行听证。两套方案中,根据居民用气情况调查将阶梯气价分三个阶梯,各阶梯气价按照1:1.2:1.5倍比价关系确定,以年度气量为计量周期。
在听证过程中,第一套方案获得了多数代表的赞同。按照第一套方案来看,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立方米以内(月均18立方米,含),价格为3.00元/方。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气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以内,含1100立方米,每立方米3.0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0元,不再执行第三阶梯气价。
根据第二套方案,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40立方米以内(月均20立方米,含),为3.10元/方。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基本生活和取暖用气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以内,每立方米3.1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72元,不再执行第三阶梯气价。
目前济南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2.7元/方,因此,实行阶梯气价之后,居民用气每方至少涨3毛。12日,孔杰表示,济南市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阶梯气价。而据济南市物价局的另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执行哪一套方案,目前还在研究中,尚不能对外公布。济南市济华燃气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实行阶梯气价的通知,一旦接到通知,将马上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