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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分级诊疗 看小病别去大医院
2015-12-10 06:55:0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李钢

  一有病就往大医院跑?今后或许不再那么容易了。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潍坊、东营、威海全市以及章丘等22个县(市、区)将试点分级诊疗,要求选择至少30种慢性病、常见病进行试点。根据病种推荐目录,哮喘、高血压等常见病有可能被列入试点病种,将只能在县域内住院诊疗,不能随便到大医院住院。

  本报记者 李钢

  计划>> 明年分级诊疗要覆盖所有县市区

  有个感冒发烧就往大医院挤,大医院人满为患,而小医院门可罗雀,这正是我国现有就诊模式的生动写照。然而,这种就诊模式不仅增加了患者的负担,还造成了大量的医疗资源浪费。

  为改变这种错位的就诊秩序,12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启动分级诊疗试点。

  2015年,潍坊、东营、威海市在全市范围开展试点,其他市选择章丘等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选择至少30种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推进。2016年,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分级诊疗开展的区域和病种数,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2017年,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意见要求各试点市按照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医院诊疗,康复期病人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总体原则,研究确定分级诊疗试点病种范围。

  方案列出了包含110种疾病在内的《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参考目录》。记者在该目录中发现,像呼吸科的支气管哮喘、支气管肺炎,心内科的高血压,消化内科的急性胃肠炎等都在目录之内。这些疾病都有可能被各市确定为试点病种,只能在县域内住院诊疗。

  我省还要求各地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各市要在省卫生计生等部门规定的按病种收费含中医优势病种)的基础上,在国家推荐按病种收费目录范围内确定不少于50种疾病按病种收费。以外科手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疾病,要结合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实现县域内诊疗。

  措施>> 将提高基层医院医保支付比例

  “我们就相信大医院,让我们到基层医院看病能得到什么好处呢?”看了分级诊疗的措施后,市民孙正凯说,我国很早以前也实行的是分级诊疗,“那时候是定点医院,不办理转诊,没法报销啊,现在会不会也这样啊?”

  为推进分级诊疗,我省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完善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原则上相差不低于10%;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参保患者可适当降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具体政策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除了医保政策,不同级别医院的服务价格也将拉开差距。我省将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合理设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引导患者分流就诊,就近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降低大型仪器检查、高值医用耗材、药品等价格。

  “那现在会不会改回去,想到县以外的大医院转诊不好转?或者不转诊就不能报销呢?”患有慢性病的市民孙强特别关心这个问题,“尤其是这个权限放给了各个市制定,他们肯定不愿意将医保的钱花到当地以外的医院吧。”

  其实,不仅仅孙强有这样的担忧,全国有的省区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时就规定不转诊就不能报销,引起了很大争议。此次,我省规定,要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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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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