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自2016年起,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从现在的一年考1次变为一年考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考试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报考。根据安排,师范类毕业生也将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范围,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在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也须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毕业超过3年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报考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学历资格条件,也由之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调整为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