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正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实施意见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出台40条政策措施。“三去一降一补”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意见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去产能 钢煤产能分别压减1000万吨、4500万吨
主要目标 2016-2018年,“5+4”产能过剩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煤炭、化工)产能利用率力争回升到80%以上,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其中钢铁、煤炭产能分别压减1000万吨、4500万吨以上。
在具体实施中,主动退出一批。建立“僵尸企业”分类数据库,制定针对性处置工作方案。鼓励钢铁产能较大的地区和企业承担更多压减任务,引导煤炭企业主动退出长期亏损、停产、欠税、欠费以及资源枯竭矿井。优化整合一批。鼓励各类资本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整合,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提升一批。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和煤炭洗选加工转化,建设一批煤炭特色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园区。
政策支持 土地出让收入支付职工安置费。对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退出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重新出让,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
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对整合过剩产能和并购困难企业的市场主体,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