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属、牡丹区、开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大众网菏泽1月4日讯(记者 张鹏)今天下午,菏泽市物价局下发文件对菏泽市属及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作出明确说明,其中,省实验、示范幼儿园280元/生·月,市级一类幼儿园240元/生·月,该标准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菏泽市属及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市按照规定的定价原则和程序制定。县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县按照规定的定价原则和程序制定,并报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另外,市属及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别收费,分别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其中省级十佳幼儿园保教费另行制定,省实验、示范幼儿园280元/生·月、市级一类幼儿园240元/生·月、市级二类幼儿园200元/生·月、市级三类幼儿园160元/生·月。已经审批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公办幼儿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市物价、财政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标准,住宿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批。
据菏泽市教育局学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菏泽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共有1700余所,其中省实验、示范幼儿园共4所,分别为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菏泽市七巧板幼儿园以及菏泽市蓝天幼儿园。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该收费标准适用范围为全日制、寄宿制、学前班、幼儿班,其中寄宿制可另外收取住宿费,托班(0-3岁)收费标准可在全日制基础上上浮20%,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