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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为旅游企业打“预防针”

2013-03-15 18:19:00 作者:郭亮华  来源:大众网
(通讯员 苏海渤 丁昆 记者 郭亮华)为进一步丰富旅游市场监管手段,促进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利益,蓬莱市出台了《旅游企业及负责人函询和约谈暂行办法》。被函询和约谈的旅游企业及负责人,将被载入旅游诚信档案,按照旅游经营活动违规警示办法进行警示。

      《蓬莱市旅游企业及负责人函询和约谈暂行办法》出台

      (通讯员 苏海渤 丁昆 记者 郭亮华)为进一步丰富旅游市场监管手段,促进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利益,蓬莱市出台了《旅游企业及负责人函询和约谈暂行办法》。

      “函询”是指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嫌违规行为的旅游企业采取书面信函询问,要求旅游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涉嫌违规行为做出书面答复的一种方式。“约谈”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针对旅游企业涉嫌违规行为或苗头,约请有关负责人谈话,听取有关情况的说明和解释,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并实施警示的一种方式。

      《暂行办法》规定,可进行函询和约谈的情形包括以下方面:旅游经营活动中涉嫌违规行为的;因旅游企业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游客滞留、突发事件等,处置不当引发投诉的;未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机构转办的一般旅游投诉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投诉案件较多、发生频率较高的;发生团款纠纷,且旅游企业应负主要责任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函询或约谈的其它情形。

      旅游执法是市场监管的底线也是红线,行政处罚并非是强化市场治理的唯一有效手段。规范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才是旅游执法监管的根本目的。对旅游企业进行函询和约谈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旅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对于涉嫌和有违规经营苗头的旅游企业是一种警示,属于行政处罚端口前移的具体措施,能够起到避免事态扩大、案发后亡羊补牢的效用。其行为本身虽然不具有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属性,但是对函询和约谈中涉嫌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规、规章作出处理。被函询和约谈的旅游企业及负责人,将被载入旅游诚信档案,按照旅游经营活动违规警示办法进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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