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0月21日讯(记者 刘进)近日,菏泽方明制药有限公司未经审批使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试生产,被环保部门两次责令停产后,仍违规生产。在第3次发现该企业违规生产后,菏泽市环保局对其开出了20万元的罚单。
先后3次检查,药企违规生产不止
菏泽市环保局牡丹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7月24日的专项行动中,检查人员发现菏泽市方明制药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条件下,擅自投入试生产,遂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试生产,并责其令限期改正。
9月9日,环保监察人员再次到该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发现其再次投入试生产,当场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
9月19日,环保监察人员发现该公司仍在违法生产,当场要求其停止生产。
据悉,该生产项目位于菏泽市牡丹高科技工业园,于2013年6月开始建设,2014年7月主体工程建成。
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未验收,共罚20万元
9月23日,菏泽市环保局向菏泽方明制药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拆除新建燃煤锅炉。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针对该公司在未审批的条件下使用燃煤锅炉的行为,环保部门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对该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的行为,环保部门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