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菏泽8月10日讯(记者 苏龙生)今天上午,菏泽市举行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半年,菏泽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63.08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居全省第一位。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增速居全省第一,菏泽首评服务业发展先进市。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稳定,消费品市场活跃。外贸进出口快速增长,进出口、进口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迅速,增速居全省第一。
GDP增长8.4% 增速居全省第一位
今天上半年,菏泽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63.08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居全省第一位,高于全国、全省1.7个和1.1个百分点。三大产业占比调整为12.0:51.3:36.7,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一产业占比下降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下降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提高1.7个百分点。
第一产业增加值151亿 农村经济形势稳定
上半年,菏泽市第一产业增加值151.09亿元,增长2.9%。夏粮总产达到82.8亿斤,较去年增加0.1亿斤,实现“十三”连增。全市肉类总产26.48万吨,增长2.1%;猪肉价格同比上涨了51.4%;禽蛋总产18.83万吨,增长5.1%;奶类总产1.3万吨,增长4.8%。畜牧业面积达到14万亩,新建标准化基地26个。全市已有23家合作社或企业申报了51个绿色食品,48家合作社或企业申报110个无公害农产品。
规模以上工业同比增长9.9% 增速居全省第一位
上半年,菏泽市第二产业增加值648.55亿元,增长8.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9%,增速居全省第一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产销率为98.6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34.9亿元,同比增长7.7%;实现利润总额266.59亿元,增长1.7%。全市35个工业行业有33个实现增长,重点监测的117种工业产品有65种产品产量增长。国有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集体企业增长7.9%,股份制企业增长10.5%。
服务业占GDP三分之一 菏泽首评服务业发展先进市
上半年,菏泽市第三产业增加值463.44亿元,增长10%,服务行业比重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6.7%,菏泽市首次被省政府评为服务业发展先进市。服务业完成税收49.83亿元,同比增长11.6%;50个重点服务业项目完成投资58.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4%。
大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上半年,菏泽市12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3.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7.2%;200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0.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0.1%。其中80个竣工类项目投资完成年度计划的72.9%。全市106个工业转型项目投资完成年度计划的49.8%;10个电子商务项目投资完成年度计划的84.1%。全市共有165个项目获得中央、省资金支持,争取政策性资金34.9亿元;新增储备项目678个,总投资1071.1亿元。全市集中招商签约项目44个,己落地19个。
上半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0.4亿元,同比增长13.3%。
第一产业投资3.37亿元,第二产业投资335.14亿元,第三产业投资231.93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10.06亿元。商品房施工面积2830.94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303.42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44.8万平方米,其中市区销售面积112.3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均价3205.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8%。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3914.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6%。
消费品市场趋于活跃 居民消费价格“七涨一降”
上半年,菏泽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5.61亿元,同比增长10.4%。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13.82亿元,增长1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1.79亿元,增长10.6%。餐饮收入64.39亿元,增长11.8%;商品零售681.22亿元,增长10.3%。
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CPI)平均上涨1.4%,八大类消费价格“七涨一降”,食品烟酒类上涨1.6%,衣着类上涨1.8%,居住类上涨1.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5%,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3.8%,医疗保健类上涨1.5%,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6%;交通和通讯类下降0.9%。
外贸进出口快速增长 进出口、进口增幅居全省第一位
上半年,全市进出口完成162.4亿元,同比增长41.7%,其中出口完成74.7亿元,同比增长16.1%,进口完成87.8亿元,同比增长74.2%。进出口、进口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出口增幅居全省第四位。菏泽市五大类出口产品中,木草柳制品及家具、化工产品、干鲜果蔬制品出口额分别为26.6、17.7、12.7亿元,分别增长18%、12%、46%。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迅速 增幅居全省第一位
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6元,增长9.8%,居全省第一位;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1139元,增长9%,居全省第一位;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5638元,增长10.2%,居全省第一位。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976,同比缩小0.021。